新世界物业交楼工作总则

新世界物业交楼工作总则

为了理顺交楼程序,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确保商品房交楼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1.各项目部该期楼宇交楼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物业部为主要组织部门,该项目物业部为主要实施部门;。

2.项目部需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楼时间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3.该期交付使用商品房必须提前经物业部分户验收合格,公共设施、设备必须由项目工程部门、承建单位与物业部进行技术交底和资料交接。物业部应在交楼前一个月制定该期楼宇的《物业管理方案》上报物业公司及项目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于交楼前十天实施物业管理;。

4.该期楼宇交付使用项目部应备齐《楼宇使用说明书》、《楼宇质量保证书》交物业部,《收楼通知书》由营销部自行寄发;项目工程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户型平面图》以及水、电图、永久用水、电等相关需公示的文件资料;。

5.物业公司品质督导部对收楼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并对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收楼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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