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 毕业论文网 /2/view—12173189.htm  各种网络新技术的发展,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洗钱活动方式变得更加便捷和隐蔽,同时增加了公安和社会反洗钱的难度,因此,我们要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给予高度关注,采取有力的技术和法律措施给予严厉打击。

论文就当前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网络时代;洗钱;问题;对策   一、洗钱的基本概念   随着电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通过网络进行支付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快捷、高效、方便的有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用户。

但是在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金融风险。

所以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工作就显得格外迫切,而反洗钱问题的研究也是当前网络安全和法律界学者探究的一大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和理论价值。

洗钱是指将各种违法所得及附带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比如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等。

论文讨论的洗钱主要是指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发生在各大银行的网上犯罪行为。

二、我国网上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性及现状   (一)商业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其行为选择也会体现组织行为主体的需求。

首先,商业银行有其生存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必须保持适度的盈利水平,其关键在于要有竞争优势,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满足其长期生存的需求。

但是在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通过提高硬件设备来达到高效率的反洗钱活动,必然会加大投入成本,某种意义上来说,反洗钱很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瓶颈。

此外,商业银行有被尊重和被认可的需要。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主要媒介,银行银行之间,银行与客户之间有交往的需求,需要利益相关群体的认可与尊重,这包括同行业的尊重以及客户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商业银行非常关心其业绩、名誉、地位和发展空间。

商业银行的自我实现需要的愿望也非常强烈,各大商业银行在最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商业银行反洗钱活动是其自我发展的需要。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的现状   近年来,在我国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网上银行洗钱行为密切关注,高度重视网上银行反洗钱,在2005年3月央行发布的《200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中,对我国包括网上银行业务在内的重点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网上业务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通过电话、电脑等非面方式,进行交易的数量不断增加,这就加大了银行对客户管理的难度,使得洗钱活动有机可乘。

因此,央行又于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的规定,明确要求在客户申请开通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书面协议、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而商业银行不仅要保管好客户的身份证信息和交易信息,还要在班里业务时谨慎、认真,对于不同的客人要合理限制支付类型和支付金额,这些要求必然回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反洗活动顺利进行和进一步开展。

总体而言,各大银行洗钱违法犯罪活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出台了相关政策完善网上银行可能存在的漏洞和可能被洗钱活动提供有机可乘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完善,虽然未能完全杜绝洗钱活动,但是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三、我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反洗钱主要问题   网上银行洗钱违反犯罪已经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和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各商业银行也采取了积极措施,积极筹建建立了网上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大了对洗钱犯罪活动监控和关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洗钱活动的隐蔽性和便捷性都较高,所以商业银行反洗钱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具体如下:   (一)反洗钱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用千篇一律的制度和办法来管理反洗钱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些许成效,但是从长远来看,为能考虑反洗钱工作的特殊性,进而使得银行反洗钱的效果大打折扣。

目前在我国诸多银行中,只有中行、工行下发了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指引或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管理办法,其他金融机构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还处于制度不完善或沿用传统柜面业务反洗钱的管理规定,导致针对性不强、管理薄弱。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专项反洗钱管理工作力度。

(二)可疑交易更加难以识别   网上银行的业务特点无疑更加大了可疑交易识别难度。

一方面,网上银行业务,可以由客户在其资金范围内随意转账,不用填制票证,转账交易对象和累计转账金额无限制,无需向银行提供任何转账证明资料和交易合同,为洗钱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从商业银行自身角度而言,由于可疑交易数据庞大,虽然基本开发了大额与可疑交易监测与分析系统,借助科技手段履行反洗钱义务,减缓基层员工反洗钱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可疑交易识别方面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例如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精力有限和素质不同等因素,员工在进行反洗钱工作时,多将精力放在大额交易上,对于小额度的可疑交易重视程度不够。

(三)反洗钱监测系统仍需进一步优化   在商业银行实际经营过程中,反洗钱工作并没有真正嵌入到各业务环节中,有的由于反洗钱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甚至出现业务办理与反洗钱要求相脱节的现象,使得反洗钱工作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

如当客户开户时,客户相关身份证明信息和要素未能全面、完整采集以致反洗钱系统数据不全,增加了反洗钱补录量。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信息补录量中的20%左右是由于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未全部录入客户要素所造成的。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得出具体结论,为日后反洗钱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四)人工维护反洗钱交易数据成本较高   人工进行反洗钱数据的补正和补录是一项难度极大的工程,相比传统业务,对于网上银行补录数据信息,系统较难自动取得。

比如补录数据多为网上银行跨行汇款,包括扣收网上银行汇划费、网上银行代收代扣、上级公司下划资金等交易

主要“交易方向”、“对方金融机构网点代码”、“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交易发生地”等要素缺失需人工补录

扣收网上银行汇划费的交易还需补录交易对方账号”。

据某商业银行的不完全统计,大额交易按照补录类型划分,其中:“交易方向”、“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交易对手名称”、“交易对手账号”,占比为34%;“交易方向”、“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占比为36%;“交易对手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校验”,占比为16%;“交易方向”,占比为14%(如图1)。

四、我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反洗钱主要对策   我国各大银行应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时,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提高反洗钱数据分析和检测能力,可以考虑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提高人工识别能力、加强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   我们要在逐步规范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同时,尽快建立起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上对反洗钱违法犯罪进行约束和制裁,防止其蔓延。

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我个人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部严密的,明确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规则,明确跨境银行业务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其次,各大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对可疑交易和大额交易的报告,以及客户身份识别等重点工作,要制定出非常细致的操作规程。

结婚网上交易的特点,建立标准化的反洗钱工作机制,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网上交易的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必要时为公安部门反洗钱工作提供线索。

(二)完善银行反洗钱监测系统   首先,将反洗钱监测系统银行支付清算主系统直接挂连,完善相关数据段,按照反洗钱工作要求,提取更多更完整的非柜面信息,如交易方向、网上银行交易交易对手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等,强化系统数据自动处理能力,大量减少人工信息处理工作量,如减少人工翻阅凭证等补录成本等。

再次,将检测工作由以往的事后检测,转变为事中和事前检测,逐渐实现实时、自动、全天候检测,在第一时间发现洗钱苗头,提前做好各种防御和应对措施。

例如对网上银行交易为避免单笔限额而出现单日化整为零的现象,反洗钱系统能够及时捕捉,通知银行相关部门。

最后,要实现反洗钱系统信息的共享。

其一,是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信息的共享;其二,是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各大商业银行之间、银行与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避免形成重复识别、各自为阵、资源浪费等现象,真正凝聚在一起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合力”。

(三)进一步提高银行人工识别力度   尽管反洗钱监测系统越来越人性化、个性化,但是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仍然离不开人工识别,而且随着人们对反洗钱工作研究的逐步深入,发现提高人工识别比重,必将是日后反洗钱的新趋势和重难点。

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强化人工识别操作,提高员工的甄别与分析的能力,降低不必要的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

除此之外,对于系统为能筛选出的洗钱违法行为,要及时通过增录的方式报告。

对那些洗钱风险较高、问题突出、有确切可疑迹象的交易,要作为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对交易确定为可疑的,要在反洗钱监测系统中注明分析理由(见图2);对确认为非可疑的,也应该在相应栏填写理由;对交易可疑程度进行准确描述。

最后,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系统对黑白名单的检测功能,提高反洗钱监测的有效性,以提高人工识别工作准确性。

(四)加强国际交流,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   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比较晚,目前仍然还处于探索和学习阶段,网上反洗钱还很缺乏经验,部分法律还需完善,总之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我们要与其它国家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尽快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共同解决洗钱反正这一个世界“毒瘤”。

商业银行作为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更要加强与国际的交流与合作,不仅要在金融创新业务上紧跟世界潮流,而且还要提高银行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反洗钱工作能力。

只有不断吸收借鉴国外银行反洗钱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监测体系,从网上银行的源头做好产品设计、制度应用、技术实施等反洗钱预防工作,认真做好网上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识别和备注等措施,才能减少网上银行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不给洗钱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步健康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岳瑞芳.我国反洗钱问题与国际合作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   [2]李爱君.电子货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3]蔡雪冰.洗钱犯罪若干法律问题浅论[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   [4]朱小明,张志峰.浅析基层银行机构反洗钱工作之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5(10)   [5]夏志凌,梅文斌.当前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中国金融,2005(19)   [6]王燕之.对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责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5(24)   [7]薛庆宏,杨绣萍.反洗钱可疑支付交易识别[J].中国金融,2006(1)   作者简介:   史湘云(1988.09—),女,江苏苏州人,本科,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