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的忌口_癌症患者忌口食物
中医很重视忌口,最早的医学经典《内经》就已经记载了食物的“五味所禁”。
《金匮》中说:“所食之味,有与身为害”,这个“与身为害”就是饮食不当,将对身体不利。
避免这种不利,就是“忌口”。
常言道:“三分吃药七分养”,忌口问题是疾病调护中重要的一环。
要针对疾病的寒、热、虚、实、表、里等症候,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加以考虑。
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
临床经验告诉人们,皮肤癌溃疡患者禁食荤腥发物;肺癌患者禁食辛辣;水肿患者禁盐;黄疸患者禁食脂肪;温热病患者禁辛辣热性食物;寒病患者忌食瓜果生冷。
口腔、咽喉、食管、胃、肠、肝、胰等消化器官肿瘤患者,少食或勿食荤肥厚味,油炸食物。
放化疗在中医被视为热毒之邪,最易耗伤津液出现胃阴不足症状,如口干纳少,舌光红无苔,时有恶心,这时应禁忌辛热、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
可多吃蔬菜、瓜果等寒凉食物,但不可过多,以免影响患者胃肠功能。
其次要注意药后忌口。
例如患者正在服用健脾和胃、温中益气的中药,而饮食却摄取性凉滑肠之食品,显然这样就不合适。
现代医学认为,发物导致疾病加重有些是与过敏性疾患有关,如哮喘、荨麻疹等,有些是与外症如疮疡、疹毒、风疹、癣疥等有关。
发物多指水产品中的带鱼、鲤鱼、蚶子、蛤蜊、螃蟹、虾、海参;畜肉类的羊肉、狗肉、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
这些食物多味甘,性温,香燥,食后易助热生火。
这种观点认为鸡易长肿瘤,说什么癌细胞在“鸡血”中易生长,而主张吃鸭、鱼。
这些说法尚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学论据。
中医药文献中认为鸡肉能补虚温中,补益五脏,治病后体弱、脾胃虚弱。
鸡蛋又称“鸡子黄”,可入药,富于营养,老少适宜。
一些治癌偏方、验方也有用鸡蛋的,如核桃树枝煮鸡蛋,斑蝥煮鸡蛋等。
总之,肿瘤患者的忌口,还应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
癌症患者在饮食方面要注意遵循那些传统的有科学依据的忌口习惯,而对于那种过分苛求忌口,甚至故弄玄虚的做法则不必言听计从。
因为这也“忌口”,那也“忌口”,甚至鸡蛋、豆腐、蔬菜都不敢吃,忌口到最后,患者的营养状况会日趋恶化,不利于治疗康复。
事实证明,保持脾胃功能正常,后天营养充足,能提高人体对手术、化疗和放疗的耐受力,改善身体状况,加强扶正祛邪作用,从而获得较好的远期疗效。
现代临床的“忌口”问题 西医一般不明确提倡忌口,但也强调饮食对疾病的影响,许多内容与中医不谋而合。
例如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物,不能吃;烧焦食品易使蛋白质变性,热解和热聚易产生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对人体有害,不主张吃;熏鱼、熏肉也不主张多吃。
酒能减低人体解毒功能和生物转化功能,使免疫力下降;酒同时在机体内增加致癌物活性,并且具有细胞毒性,故不提倡饮酒。
在服药期间有的食物不能吃,如服用维生素C期间不宜吃虾,因为维生素C能使虾肉中的五价砷还原为三氧化二砷,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
随着中西医的融合与交流,现代医学也越来越重视饮食在疾病中的作用。
例如鼻咽癌等头颈部放疗的患者多有口干、咽痛、发热、便秘等症状,应忌辣椒、花椒、胡椒粉及油炸类等辛燥发热的食品,也不宜食薏米、红小豆、鲤鱼等利水燥湿之物,否则会使咽干、便秘加重。
有出血症状的患者,应忌鹿肉、马肉、狗肉、荔枝、龙眼等辛温大热助阳之物,也应慎用芥末、花椒、韭菜等辛香类之物。
化疗患者如用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喜树碱等,易引起膀胱炎,故忌茴香、辣椒、姜、韭菜、狗肉等辛温发热之物。
氟尿嘧啶有时可引起剧烈腹泻,故用药时应忌菠菜、韭菜、蜂蜜等滑肠寒凉之品。
一般认为,癌症的早中期,病伤津劫阴,多属阴虚内热,故在饮食调理上,应忌辛温燥热属性的食品,滞腻食品也主张少吃。
在癌症的中晚期多为虚症、寒症,饮食上主张多吃温补脾胃,益气生血等食品,而性属寒凉食物,则应少吃或不吃。
对不同的病种,忌口应有所不同。
如鼻咽癌患者在放疗期间,应忌辛温燥热、油炸烧烤食物,忌吃狗肉、羊肉、胡椒、茴香等。
胃癌患者脾胃虚热时可食用苡仁、莲子、豇豆、大枣、青鱼;脾胃虚寒时可用羊肉、龙眼肉、干姜;上腹饱胀消化不好时可食用鸡肫、生姜、枇杷、佛手。
肺癌患者可酌情选用水鸭、猪肺、百合、白木耳等体虚舌质红时可选用黑白木耳、鳗鱼、蜂蜜;痰多咳喘者可用雪里蕻、竹笋,大头鱼、萝卜、枇杷等;黄脓痰多时可用生梨、柿子。
肝癌患者有黄疸时可食用螺、鲤鱼汤、苜蓿等;腹水时可选食冬瓜、莴苣、赤豆、鲤鱼、西瓜等。
忌口作为食疗学的重要内容,是医患共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