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情况汇,报|小交通事故离开现场了报保险

水源镇“10·30”路外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情况汇 报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17时40分,接到水源镇派出所所长电话称县交警大队来电:“水源镇里腊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与镇政府联系并先到现场抢救伤员及维护秩序”。接电后,**、**与分管副**及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120”工作人员已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将两名伤员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事故车上另外三人经到场医生确认已死亡。之后,县交警大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尸检。同时在事故现场成立了一个由书记、**为组长,分管副**、派出所所长、政府工作人员等成员组成的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助公安、交警、安监开展勘查救援工作,并做好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据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车牌为桂MB1269皮卡车,事故发生时车上乘座5人,由下南往水源方向行驶,行驶至水源至下南公路4公里+500米处(该路段正在施工中),翻下大约100米深的悬崖,导致发生车上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的路外交通事故。由于该路段正在施工中,事故现场上方全部是工程废方,现场地势复杂,给现场勘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直到23时,现场勘查尸检才全部结束。在开展工作中,市交警支队韦副支队长、副县长先后到现场指导工作,县长也亲临现场指挥,并指示:一、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二、及时做好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三、在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尸体搬运上来,做好善后处理。经家属工作组商量后,于2008年10月31日凌晨3点左右把尸体全部搬运上来,并由家属运离现场

水源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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