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种子质量管理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加强种子质量管理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1 法律依据  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法进行,主要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 :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例如:种子法、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广告法等。农业部制定的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检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执行标准。例如: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牧草种子检验规程、主要农作物良种繁育规程及各类作物种子的产品质量标准等。  2 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  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设置举报电话,由群众监督。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是把好种子进入市场的入口关,通过对种子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查与监督,制约种子企业的非法行为。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过对种子企业加工、包装后进行抽查,这样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的不合格本文由收集整理种子流向市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抽查,达到对监督管理种子市场的目的。设置举报电话。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可以实现群众监督的目的。  3 目前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法律法规标准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种子管理部门提供一定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但是随着种业的发展,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出现了一些不健全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条例不详细、针对性不强、覆盖面狭窄等。  3.2 监督抽查覆盖面窄、不典型  监督抽查是一项能够很好制约种子企业的行为,但是目前的监督抽查机制不健全,因此,没有发挥出最大的作用。目前的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比较局限,无论是在作物种类上还是在抽查企业上都比较局限。目前抽查作物种类仅包括玉米、大豆、杂交水稻、高粱和小麦,其他作物不在抽查取样的范围内。抽查企业也主要是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其他规模较小的企业也不会被抽查。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某些企业钻了空子、某些作物种子安全隐患很大。  3.3 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成败。种子法中明确规定,种子检验人员包括种子企业的检验人员种子检验部门的检验人员。而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种子检验部门的人员,其工作能力、思想意识都是决定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检验人员能否做到公正、公平、科学、求实很重要。目前,检验员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还不能真正承担起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重任,还存在一些差距。尤其基层相关检验部门的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都有待提高。  4 解决措施  4.1 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加快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步伐,促进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法制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是实施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提论文网,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建设,抓紧种子法及有关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配套法规的建设。要积极探索种子质量的快速鉴别的方法标准和规范建立,关键要做到及时准确,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打击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4.2 完善监督抽查机制  建立健全种子监督抽查机制,使监督抽查的范围更广,信息更加透明。覆盖更过作物种类、更多种子企业,争取无死角。同时,监督抽查的结果及时公布,使农民能够及时掌握更多信息。  4.3 加强对种子企业监督管理  种子企业是销售种子的源头,是农民购买种子的重要场所,提高种子质量的核心在企业,因此,要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监管,包括经营资质和销售产品的监管,对企业实施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全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提供高质量种子,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4.4 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是做好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基础。制定种子检验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加大考核力度,建立检验员的政治和业务综合考核制度,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坚决处理。对于业务好、责任心强的人员要给予奖励。从而激发检验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加强种子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在培训的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一个经验交流的机会,更有助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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