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大件物品放行工作规程

为保障大厦业主和租户的财产安全,用户在迁入大厦时需与业主、管理公司三方签订《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协议书》。当用户需要搬出大件物品时,应到管理公司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一、用户大件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填写《物品放行条》,并由用户所在公司签署意见。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物品放行条到管理公司办理放行手续

3、管理公司核对申请单位当月管理费交纳情况和用户放行模式后,签批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二、用户物品放行规程

1、用户个人带出便携物品(个人便携物品指个人单手携带、非手推车装载的物品),一般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放行条。

2、用户公司产品需经常性运出大厦,须持有《物品放行条》(必须是管理公司核准的用户公司指定的物品放行模式)。

3、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

(1) 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放行

大件物品的定义:指用户室内的办公家具(如大班台、大班椅、办公台、办公椅、文员椅、保险柜、沙发、茶几、文件柜、电脑台、餐台、衣柜等)和办公电器(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视机、音响、饮水机、投影机、扫描仪等)。

用户搬出大件物品,需持身份证到管理公司填写《物品放行条》,若用户已交付当月及前期管理费且用户公司已盖章同意物品搬出,管理公司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后可签批放行

(2) 非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放行

A、欠缴管理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室内的一切大件物品不得运出大厦

B、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必须持有管理公司的《物品放行条》主可运出室内大件办公用品(数量在4件以上)。

C、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内可持加盖其公司印章和指定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放行条或公司证明连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运出少批量的办公物品(数量在4件以下)。

(3) 用户迁出大厦室内物品放行

用户迁离,需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迁出手续,交清管理费、电费等,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管理公司审批后放行

用户大件物品应从统一出入口运出大厦,当值管理员(保安员)负责校对用户实际运出物品与《管理放行条》的内容是否相符,相符则以放行,如不相符用户须到管理公司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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