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就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思考。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保障性住房 住房建设 2009年1O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0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实际开工规模达590万套,2011年前六个月已开工超过500万套,全年有望开工1000万套。
根据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50%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国目前结余资金已过万亿元,住房公积金能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后盾。
在看到住房公积金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 1.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不平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开工率较低,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不完善,工程质量、分配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保障性住房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来源多、申请保障性住房购买或者租住的多为中低收入者,他们的还款能力有限。
住房公积金资金回收过程中易存在呆账、坏账风险以及非优先受偿权风险。
3.供不应求局面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本改变。
一是各地有大量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建,涉及大量的拆迁、搬移。
二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的需求,同时他们的收入水平买不起商品房,符合保障房的条件。
三是中低收入适婚青年的刚性需求。
四是进城务工人员渴望融入当地城市的需求。
而目前开工和完工的保障房远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于是出现了限价房、廉租房摇号时一号难求现象。
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保障性住房需求同不够给力的保障房供应之间构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
作为相关管理部门的我们,更要不断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提高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狠抓落实。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则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
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
这些纲领性文件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民居住水平。
通过缴存为职工建立住房储金,通过低利率贷款减轻职工购房负担,通过增值收益分配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需要承担支付利息的成本,而把结余资金贷款给保障房项目,则能获得资金存贷利息差,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壮大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规模。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互利共赢的事,因此要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法、途径。
三、多管齐下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做到资金投入有保障、回收风险能降低、收入水平稳提高、服务举措上台阶。
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分配使用中,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要,在考虑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时候也要首先考虑住房公积金的资金。
同时积极探索保障房租售并举,适当延长贷款还款期限,积极寻找资信高、还贷能力强的贷款担保对象,降低贷款回收风险。
提高已享受公积金制度职工的缴存额度,同时把更多的没有公积金的职工纳入进来,督促相关单位为他们缴纳。
既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结余数量,又提高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了他们购买和租赁保障房的能力。
尝试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保障房的购买现场、租赁现场,现场答疑,现场受理,做到一站式服务。
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补贴等各种业务。
4.探索增值收益直接补贴保障房使用者的举措。
如对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的职工,直接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减免其贷款担保费。
对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职工,直接用增值收益补贴其房租等。
目前试点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只有北京、天津等28个城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在积极总结先期试点城市的经验,总结教训,像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政策一样,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向全国推广,从而扩大受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