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可持续发展角度的透视

提要:“公共原则有着特殊的公共政策中的内涵。

从可持续角度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过程、公平目标及其模型等方面还存在若干违反“公共原则的现实缺陷。

必须使“公共原则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上得到反映,主体上得到遵循,公平目标的“立体”性上得到体现,内容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相应的公共政策有利于、的可持续发展

美国公共政策学者斯图亚持·尼古以为,公共政策分析就是根据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备选的公共政策中确定何种政策将最有效地实现一套既定目标的过程。

这一分析过程,是政府政策主张的先决条件”,亦即政府决策、主张及实在施的条件,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性质。

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发展;是指既实现人类经济发展目标,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并促进人与环境***地发展

笔者以为,尽管不是每个具体而微的政策都与可持续发展题目有关,但至少从宏观而言,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才能使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共原则的内涵 我国学者张世贤、陈恒均以为,公共政策政府用来“处理或解决公共题目公共目标”的。

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躲也以为,公共政策就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

可见,“公共”指向的目的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

公共政策分析只有遵循“公共原则,才能真正体现这一本质属性。

这里所谓“公共原则,一是指政策题目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原则

公共利益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

各利益主体间的此得彼失,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甚至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秩序。

因此,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在借助政策手段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题目的过程中,必须谋取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私人领域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自己谋取私利。

公共原则要求,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题目为纲领性的政策题目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引导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自己在公共领域内以其秩序化的活动增进公共利益,并“中立”地使之为现实和未来的各社会主体所同等分享。

二是指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代际目标的实现为原则

从一个过程来看,“公共原则要求,通过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得以把政府的行为目标,规范、约束在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求,又确保未来人可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取向上。

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政府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公共性、公平性,而不是偏执于当代的自私性、狭隘性。

发展才是硬道理”。

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当代和未来连续、不中断的发展,即持续发展,才能真正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这种代内和代际的持续发展,是当代人和未来人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

因此,从另一角度也同样可以说,以代际目标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分析,同样是在公共利益实现意义上的“公共原则的体现。

三是指政策题目范围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整个发展系统全面、协调的发展原则

根据前面的结论,持续发展题目也应该是当代政府纲领性的政策题目

持续发展是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

,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威胁着持续发展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剧增、生态破坏等严重题目,正是由于当代政府违反“公共原则,默许甚至鼓励人们对公共资源“各取所需”式的无节制开采与利用,才造成了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之间,尤其是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调,使符合持续发展需要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呈现出间隙性,甚至短缺或中断。

因此,从政策题目认定的范围来看,“公共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就所有制约持续发展题目,包括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当代人到未来人的各种有关发展题目的有序而系统的解决,既尊重人类的利益,又尊重自然界的利益;既尊重当代人的利益,又着重作为利益主体目前尚还缺位的未来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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