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城商户文明诚信经营制度

建材城商户文明诚信经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提升XX名优建材城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根据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卖场(其中租墙、租顶商户,其行为由摊位户主负责)。

二、文明诚信管理制度内容。

1.必须建立督促商户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并与商户进行签字确认,从而实现依规进行管理。(详见《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技术服务标准》、《服务人员岗位管理规范》《XX城管理规章制度》);。

2.必须建立对商户信誉进行评估管理办法,真正意义的实现的商户信誉评估,从而以评估结果对商户进行扶持和管理。(详见《商户信誉评估办法 》);。

3.所有进驻卖场经营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确实做到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市场定期对商户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如果发现商户存在严重违法或违反市场规定行为者,可对其解除合同,将其驱逐出商场或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三、书证齐全。

各家商户必须将所销售商品的《厂家营业执照》、《厂家经营税务登记证》、《厂家经销授权书》、《3C质量认证》和经销商品的《商标注册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准备齐全,一式两份,一份店内存档随时备查,另外一份提交市场管理部备档。严禁销售无证产品;。

1.市场商户要遵守商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销售商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各类商品明码标价,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3.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和欺诈经营行为;。

4.认真服从和配合商场管理,并签定各项合同及责任契约,按指定位置经营,按时足额交纳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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