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研究分析

一、刑事非法证据的含义与范围   (一)刑事非法证据的含义   刑事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调查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方式获得的证据材料。

只有通过违反法定程序且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才属于非法证据,因取证主体、证据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证据,不是通常所说的非法证据

(二)刑事非法证据的范围   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非法证据排除试点项目课题组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对参与试点项目的从事法律实务人员针对非法证据范围的理解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如表一所示:认为包括言词、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的有69人,占调查人数的44.7%。

非法证据的范围确定为言词证据、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已经得到调查对象的普遍认可。

表一:非法证据范围调查统计表   资料来源:卞建林、杨宇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证研究》   根据通说,刑事非法证据主要分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三种形式。

非法言词证据

主要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新刑诉解释也明确,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属于法律定义的非法方法。

毕业论文 非法实物证据

主要是指司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物证、书证。

我国修正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也规定,物证、书证的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毒树之果主要指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的信息为线索而间接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其范围包括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二、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分配概述   (一)证明责任概述   1.证明责任的含义   证明责任是指承担举证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自己的主张、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对于己方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证明责任不同于举证,举证是对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是一种诉讼权利,而证明责任则是一种法律责任与义务。

证明责任的内涵包括: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不利后果的负担责任

目前,两大法系的双重证明责任理论被广泛认同。

即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以及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指当事人为获得对己有利的裁判,通过提供证据证的方式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为真所承担责任

客观证明责任,指法院履行查清案件事实的义务后,事实仍不清楚时,法律规定由对案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后果的责任

提供证据责任,指在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证据说服法官将案件提交陪审团评议的责任

说服责任,指当事人一方对己方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说服陪审团裁判认定己方主张的责任

作文 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与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据责任不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是一种行为责任,不包含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案件的最终裁判与提供证据的行为因法官依职权行为的介入没有必然的联系。

而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据责任不仅是一种行为责任,还包含当事人所主张事实不被提交送陪审团审议的不利法律后果。

两者均属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大陆法系的客观证明责任和英美法法系的说服责任,两者近似,都关注在法庭审理后不能查明案件事实情况下,由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均属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2.影响证明责任分配的因素   科学合理地分配证明责任,不仅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而且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诉讼证明任务的完成以及刑事[毕业论文网专业提供专业代写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政策的实现。

?譹?訛实际上,证明责任分配主要分配的是客观责任,为此我们必须明确影响证明责任的相关因素。

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人在未经法院裁判有罪之前,应视为无罪

其关键是假定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法院裁判确定有罪之前都为无罪,控诉机关想推翻这种假定追究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就必须履行提供确实、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义务。

无罪推定是基于保护被告人基本权利而专门设计的保障机制,因此被告人刑事诉讼中应拥有对抗国家追诉权的诉讼特权和程序保障。

依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应由控诉方承担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明责任

(2)程序正义原则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

程序正义原则主要是调整控辩双方的关系,合理配置两者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公诉机关因其特殊身份享有法定职权,在诉讼中较被告人处于明显优势地位,为达到双方力量平衡,一方面要限制公诉机关的权力,防止其权力滥用损害被告人权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赋予被告方更多的诉讼权利。

程序正义特别强调对被告人权的保护,凡是侵犯被告人人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行为。

(3)利益衡量原则   利益衡量原则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达到控辩双方证明责任分配的均衡,将部分证明责任分给原来不承担证明责任的被告方。

依据利益衡量原则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可以降低诉讼成本,利于迅速查明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价值。

论文代写 二)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根据目前诉讼法学对事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达成的基本共识主要包括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和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则。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证明的义务。

谁主张、谁举证是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理,首先,基于无罪推定的要求,控诉方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被假定为 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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