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项目所在公司物业管理职能

物业管理手册:项目所在公司物业管理职能

1.执行法律法规及管理公司关于物业管理的制度。

1.1 负责执行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职能的总体经营决策,接受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范围的监督和考核。

1.2 负责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形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

1.3 负责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向物业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1.4 负责组织物业分公司接管物业项目,保证移交物业产权清晰、质量合格。

1.5 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1.6 负责及时、足额向物业分公司支付所有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 基金。

1.7 负责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出示和说明。

2.对物业分公司实施监管。

2.1 负责物业分公司实施管理提供资源支持,对物业管理成本、进度、质量等经营状况负责

2.2 负责物业分公司财务实施垂直管理,控制物业管理总成本。

2.3 负责物业分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物业管理考核目标,定期对物业分公司进行业绩考评。

2.4 负责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处(园区)主任的招聘、薪酬、人事任免事项。其中总经理须通过管理公司行政部及物业管理部面试,总经理、副总经理物业管理处(园区)主任须按《AUX 集团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第二章"聘用权限"第 2 条办理后方可 进行任免

3.对物业分公司支持

3.1 负责物业分公司提供物业启动费及相关的资源支持

3.2 负责物业分公司提供必要的房地产相关业务培训。

3.3 负责审核、支持和监督物业分公司对外开展物业管理业务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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