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县会议精神及县政法委《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认真研究,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成立组织,形成方案,积极部署。

对此项活动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了领导组织,形成了《关于集中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工作人员大会,认真进行部署,狠抓落实。

二、对标执法规范化,查摆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所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按照县政法委《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司法局就司法行政中的执法职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司法局涉及执法行为具有执法权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二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管理的处罚权。

1、执法主体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严格的讲主体应该是人民警察,但目前我们落实刑罚执行人员有两部分人,一少部分是政法专项编,一大部分是参公事业管理人员(财政购买服务),执法主体上不规范。

2、司法工作人员兼任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问题法律服务建设按照司法部新修改的《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还存在着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兼职的问题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三、强化措施,针对问题,认真整改。

(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主体不合法问题,我们一方面向县政法委及相关部门争取,给予编制支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这次机构整合的契机,积极争取。

(二)关于法律服务所兼职问题,我们今年已把对法律服务所的改革列为重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年底前实现专职化。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如司法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执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为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请法制办同志讲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今后,县司法局将以全县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更好的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平安”“法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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