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经史关系:从“启攻益”说起

在上博简(二)中有《子羔》、《容成氏》两篇是讲上古史的,其中《子羔》篇以子羔问、孔子答的形式讲了“昔者”尧、舜、禹之间的“禅让”(“善与善相授”,舜与禹之间的“禅让”脱简少文),《容成氏》则如整理者李零先生所说,从最古的约二十一个帝王一直讲到周文王和周武王,“三代以上,皆授贤不授子,天下艾安;三代以下,启攻益,汤伐桀,文、武图商,则禅让之道废而革命之说起。

前后适成对比。

”我想,从“前后适成对比”上说,这类似于《孟子·万章上》中所讨论的是否“至于禹而德衰”的问题;而其中的“启攻益”即简文所说“启于是乎攻益自取”,则使我考虑到经与史的关系问题。

这里的“经”是泛指先秦时期留下的儒家典籍(包括《大戴礼记》等),“史”主要是指《史记》以来的“正史”。

一 关于“启攻益”,见于《容成氏》的第33、34简,其文云: 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为后,见皋陶之贤也,而欲以为后。

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

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益自取。

从“禹有子五人”至“欲以为后”,其句式与前面讲的“尧有子九人,不以其子为后,见舜之贤也,而欲以为后”,“舜有子七人,不以其子为后,见禹之贤也,而欲以为后”完全相同;后面的“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句式与前面的“禹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也完全相同(据陈剑先生《上博简容成氏的拼合与编连问题》,第12简与23简相连,其中缺文亦应是“舜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不得已,然后敢受之”)。

变化就出在舜、禹“五让”之后“不得已,然后敢受之”,而皋陶“五让”之后却“遂称疾不出而死”。

“禹于是乎让益”,即另请益为接班人(“后”)。

至此,《容成氏》的记载与“正史”是相符合的,《史记·夏本纪》云:“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

……而后举益,任之政。

”而且,据《夏本纪》,“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益是已经完成了“禅让”的程序的,但接下来的记载就有歧异了。

《容成氏》的记载是“启于是乎攻益自取”。

《夏本纪》的记载是:“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避居箕山之阳。

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

及禹崩,虽受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

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 《夏本纪》的记载实是本于《孟子·万章上》: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

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

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

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

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

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

’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

’” 这里的差别只是,“禹荐益于天”“任之政”后,《孟子》的记载是“七年,禹崩”,《夏本纪》的记载是“十年”禹崩(“十”可能是“七”之误字,也可能是从“帝禹立”算起,但《古本竹书纪年》记“禹立四十五年”,又见《太平御览》卷八十二;《今本竹书纪年》既云“八年帝陟”,又云“禹立四十五年”,王国维谓足见《今本》“杂综诸书,未加修正”);“三年之丧毕”后,《孟子》的记载是益避居“箕山之阴”,《夏本纪》的记载是避居“箕山之阳”(《史记》正义按:“阴即阳城也。

《括地志》云:‘阳城县在箕山北十三里。

’又恐‘箕’字误,本是‘嵩’字,而字相似。

其阳城县在嵩山南二十三里,则为嵩山之阳也”)。

《夏本纪》为此事作的解释,一是“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其意已在上引孟子的话中;二是“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这也本于孟子所说“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孟子·万章上》)。

《容成氏》关于“启于是乎攻益自取”的记载,与《孟子》、《史记》大不相同;按照刘知几《史通》所说,这是“语异正经”,而且是“于正书犹无其证”(《史通·疑古》)。

这里所说的“正经”和“正书”,就包括正统的儒经和正史。

刘知几当然没有看过近年才出土的《容成氏》,他所谓“语异正经”云云,评论的是他那个年代“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的“汲冢书”即《竹书纪年》等。

评论的书虽然与《容成氏》的出土年代相差一千七百多年(“汲冢竹书”出土于西晋武帝太康二年,即公元281年),但两种竹书的成书年代是大约同时的(《竹书纪年》纪到魏襄王二十年即公元前299年为止,此与郭店竹简的墓葬年代差不多,我觉得《容成氏》等与郭店儒家简的成书年代差不多,其成书的时间要比《竹书纪年》的纪年下限要早),而且评论的事的确是一回事。

确切地说,刘知几评论的是“汲冢书”中记载的四件事,重点说的是两件事,“启攻益”是其中之一。

刘知几说: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

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

……唯益与伊尹受戮,于正书犹无其证。

这里的“舜放尧于平阳”,是出自《汲冢琐语》,此书与《竹书纪年》一同出土,《晋书·束皙传》谓“《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隋书·经籍志》著录“《古文琐语》四卷,汲冢书”,《史通·杂说上》云:“《孟子》曰:晋谓春秋为乘。

寻《汲冢琐语》,即乘之流邪?其《晋春秋》篇云‘平公疾,梦朱罴窥屏。

’《左氏》亦载此事,而云‘梦黄熊入门。

’必欲舍传闻而取所见,则《左传》非而《晋》文实矣。

”“益为启所诛”等三条,是出自《竹书纪年》,《史通·杂说上》云:“《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与经典所载,乖刺甚多。

”这三条均见于现传朱右曾辑、王国维校补的《古本竹书纪年》,其文云: 益干启位,启杀之。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

伊尹即位,放大甲。

七年,大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文丁杀季历。

以上三条的后两条,在明代成书的所谓“伪本”《今本竹书纪年》中尚存(古本《竹书纪年》在南北宋之际佚失),只是第二条在“乃自立”后有“约案:伊尹自立,盖误以摄政为真尔”,在“杀伊尹”后多“天大雾三日”,在“中分之”后有“约案:此文与前后不类,盖后世所益”;第三条作“王杀季历”。

至于“益干启位,启杀之”,在《今本竹书纪年》中已变成:“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丧毕,天下归启。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云:此“出《孟子·万章上》”。

现传《古本竹书纪年》是清人朱右曾辑录(原名《汲冢纪年存真》),也就是说,关于“益干启位,启杀之”的记载在两宋之际古本佚失之后,至明代被“今本”中的《孟子》之说取代,至清代才又复见于《古本竹书纪年》。

此条能复见于《竹书纪年》,据王国维的考证,端赖《晋书·束皙传》,其次就是刘知几《史通》的《疑古》篇和《杂说》篇。

看来,《晋书·束皙传》关于“汲冢竹书”出土的“原始记载”是弥足珍贵的,兹把有关《纪年》部分录于下: 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

盖魏国之史书,大略与《春秋》皆多相应。

其中经传大异,则云夏年多殷;益干启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幽[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

古人对于“汲冢书”与儒家经传的异同是很敏感的,所以先是肯定《纪年》“大略与《春秋》皆多相应”,然后指出其与“经传大异”的几条,其中就有“益干启位,启杀之”。

在古本《竹书纪年》佚失后,书中关于“启攻益”的记载,除了刘知几《史通》所引“益为启所诛”或“后启杀益”之外,可能只留下了《晋书·束皙传》的“益干启位,启杀之”,因此现传《古本竹书纪年》的辑录者便照录之。

而关于“太甲杀伊尹”,因又见于《春秋经传集解·后序》、《通鉴外纪》、《太平御览》等书,所以辑录的文字比“太甲杀伊尹”要详。

由此可以说,关于“启攻益”的记载,如果没有《晋书·束皙传》和《史通》的《疑古》、《杂说》篇,此事就在《竹书纪年》中消失了,而《容成氏》的“启于是乎攻益自取”就可能成为一个令人“惊叹”的新发现(虽然在《战国策》中也有出于策士之口、令人难以置信的“启攻益”之说,详后)。

据《史记·夏本纪》“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益是已经完成了“禅让”之程序的。

因此,益被启取代,只能是益先避让,然后才有启贤或不贤的问题。

竹书纪年》记此事为“益干启位,启杀之”,不但益的结局与经、史大异,而且此事的起因也与经、史矛盾。

也就是说,益没有避让启,而是“干”启之位,权位的合法性从一开始就在启一边。

看来,在《竹书纪年》作者的笔下,启杀益是一个历史事实,只能直书实录,而“益干启位”则渗入了作者的价值判断,使用了“春秋笔法”。

相比之下,《容成氏》的“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益自取”可能是较早的对当时“传说”的一种“原始”记述。

二 《容成氏》和《竹书纪年》对“启攻益”的记载与经、史大异。

这使我们不能不考虑其与儒学的关系问题。

应该一齐考虑的还有《子羔》篇以及郭店竹简中的《唐虞之道》。

在近年出土的竹书中,对“禅让”给予最充分肯定的是《唐虞之道》。

其文云: 唐虞之道,禅而不传。

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

禅而不传,圣之盛也。

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

这段话把“禅而不传”说成是仁、圣之极至,此与孟子的思想有异,而与《礼记·礼运》篇的“大同”“小康”之说略可相仿。

但关键是《唐虞之道》最后的一段话: 禅也者,上德授贤之谓也。

上德则天下有君而世明,授贤则民举效而化乎道。

不禅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如此也。

这样就把“禅而不传”说成是唯一的可行选择了。

因为“不禅”则不能“化民”,所以只应该“禅”,而不应该“不禅”。

这比《孟子·万章上》中所谓“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说得还要绝对;与《礼运》篇相比,可以说把“小康”的可行性也排除了。

曾有学者认为,《唐虞之道》受到孟子思想的影响;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孟子对“禅”与“传”持两可的态度,其决定权在于“天”或“命”,即所谓:“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

”“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孟子·万章上》)如果说《唐虞之道》受到孟子思想“影响”的话,那也只能说它是“反对”孟子的“禅”与“传”两可之说的。

还曾有学者认为《唐虞之道》是纵横家的作品,我曾指出此说根据不足,《唐虞之道》当写于公元前318年燕国发生“让国”事件之前(拙文《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继《唐虞之道》后,我们又读到了《子羔》和《容成氏》。

可以说,这三篇的思想倾向是相同的。

如果要划分的话,可以说《子羔》和《容成氏》是讲“史”,《唐虞之道》是作“论”。

《子羔》篇第一简所说“昔者而弗世也,善与善相授也,故能治天下,平万邦……”,其中的“弗世”——据孟蓬生先生《上博竹書(二)字词劄记》——就是“不传”的意思,其中的“故”份量很大,也就是说,之所以能“治天下,平万邦”,就是因为“禅而不传”。

——这正是《唐虞之道》的思想。

《容成氏》从帝尧之前的二十几位古帝王“皆不授其子而授贤”讲起,一直讲到武王伐纣(可惜叙述未完而脱简),其“洋洋”近三千言(作为战国中前期写在竹简上的单篇文章,近三千言似可称得上“洋洋”了),若一言以蔽之,似就是《孟子》书中讨论的“至于禹而德衰”。

很明确,孟子对此作了“否,不然也”的回答,而且孟子对此所作的解释是非常卓绝、成功的,迄至近代的民主之说起,恐怕无人能出其右。

那么,《唐虞之道》、《子羔》和《容成氏》是否与儒学相反对,或就是纵横家的作品呢?我认为,《唐虞之道》等篇的思想可以被纵横家所曲解、利用,但它们不能归于纵横家,而应该说就是“孔孟之间”的儒家之学。

首先,《子羔》篇是以子羔问、孔子答的形式来讲“弗世”(“不传”)、“善与善相授”的,若没有较充分的根据,我们不能否认其为儒家的作品。

其二,《唐虞之道》、《子羔》篇都高扬了儒家“祖述尧舜”(《容成氏》则超出了尧舜,容后论)、“爱亲尊贤”、“崇仁尚义”、“利天下而弗(自)利”的思想内容,这正是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和高度原则性的体现,其与“事口舌”、“取尊荣”、“纵横捭阖”、“朝秦暮楚”、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纵横家判然两途。

其三,《唐虞之道》等主张“禅而不传”,与战国中前期特殊的历史环境有关系。

姜广辉先生在论述郭店竹简的文献价值时曾多次引用了顾炎武《日知录》“周末风俗”条所云:自《左传》之终以至“苏秦为从(纵)长”,“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

在这一百三十三年间,历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日知录》“周末风俗”条也已举其大者,“如春秋时,犹尊礼尚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

郭店竹简以及上博简的重要价值,一是可以补这一历史阶段的史之阙文,二是可以使我们了解“孔孟之间”的儒学发展状况。

因此,对于这批简文,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它们是在一个历史大变动过程中的作品,对此大变动过程中的许多情况,我们还是“为之茫昧”的;又因此,我们就不能完全用孔子思想或孟子思想来诠释它们,或裁定它们是否为儒家作品。

就“禅让”说而言,我在拙文《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中曾说:“实际上,崇尚‘禅让’曾经是先秦儒、墨、道等家一致的思想”(墨子的“尚同”、“尚贤”即主张“禅让”,老子更崇尚“无为之治”和“小国寡民”,其反对“家天下”是可以肯定的),即使在法家文献《商君书·修权》篇中也有“尧舜之位(莅)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而亲越(远)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

这种思想在当时法家治下的秦国并非大逆不道,而且《战国策·秦策一》中即有秦孝公“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的记载

我在拙著《商鞅评传》(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中认为《修权》篇当是商鞅所自作,而不是其后学的作品,理由有二:一是在秦国历史上可能只有商鞅才能够(敢于)说出“论贤举能而传焉”(其后学不敢),二是在商鞅死20年后发生了燕国的“让国”悲剧,此后再谈“禅让”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拙著第99页)。

现在看来,商鞅所谓“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而亲远人也”,与《唐虞之道》在强调“禅而不传”的同时又强调“爱亲”与“尊贤”的统一,批评“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很有相似之处。

商鞅虽然是法家,但其有儒学的学养根底(从其初见秦孝公,先说之以“帝道”,再说之以“王道”,最后才讲“霸道”可知;《史记·商君列传》未详其“帝道”和“王道”的具体内容,但从其“帝道”与“王道”之分看,同简书所讲的上古帝王与三代之别正相对应)。

他在《修权》篇中讲的话,当亦是受到儒家“禅让”之说的影响。

商鞅和秦国之例(《吕氏春秋·不屈》篇也有:“魏惠王谓惠子曰:‘上世之有国,必贤者也。

今寡人实不若先生,愿得传国。

’惠子辞”),再从《唐虞之道》、《子羔》和《容成氏》等都围绕着“禅让”作文章看,我们似可窥见在战国中前期出现了一个较为普遍、较为宽松的讲“禅让”之说的大环境。

我想,这与当时已经不再“宗周王”,而七国之间完全靠武力来统一天下的形势也尚不明显有很大的关系;与当时“士无定主”,孔门后学的思想更少束缚,因而更加解放、昂扬、甚至激进(《鲁穆公问子思》所谓“恒称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六德》篇所谓“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以及《孔丛子·抗志》篇载子思所谓“清高之节”,“抗志则不愧于道”等等)也有很大关系。

从《容成氏》所云“尧以天下让于贤者,天下之贤者莫之能受也。

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来看,当时儒家的“禅让”之说除了道德理想主义的思想成分外,似也对现实寄予了通过“禅让”而在七国中出现一个贤明的君主,从而取代周天子为王的希望。

战国时期的形势在商鞅变法之后又有很大的变化,即随着秦国的富强、崛起,七国之间的战争形势更加严峻了,于是在秦国与六国之间出现了“合纵”“连横”的外交谋略。

据《战国策·齐策五》,在商鞅第二次变法之后,魏国挟十二诸侯国会盟之威,图谋西伐秦国,商鞅认识到“以一秦敌大魏,恐不如”,于是出使魏国,游说魏惠王“先行王服,然后图齐楚”。

商鞅此次出使成功,实际上开了战国“连横”运动的先河(拙著《商鞅评传》第49页)。

侯外庐先生曾指出,惠施“是所谓‘合纵政策’的实际组织者”(《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23页)。

商鞅、惠施虽然有“合纵”“连横”的行为,但他们都不是“朝秦暮楚”的纵横家

同样,《唐虞之道》等篇的思想虽然可以被纵横家所曲解、利用,但它们亦不应归在纵横家的名下。

据《战国策·燕策一》,燕国的“让国”事件始于苏代“欲激燕王以厚任子之”,继之以鹿毛寿(《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作“潘寿”)劝说燕王哙假让国于子之。

鹿毛寿说: 不如以国让子之。

人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由必不受,有让天下之名,实不失天下

今王以国让相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

这是一个关于“禅让”说的纵横家“版本”。

在此,尧让天下于许由,是“有让天下之名,实不失天下”的虚假行为。

燕王哙于是求其名而“举国属子之,子之大重”。

此后,又有“或曰”(《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此“或曰”者也是“潘寿”): 禹授益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益也。

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

今王言属国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太子用事。

在这“禅让”说的另一个纵横家“版本”中,禹采取了既“授益”又“以启人(启的支党)为吏”的矛盾行为,以致“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

所以,禹是有“传天下于益”之名,而其实是“令启自取之”。

这一次,燕王哙却要名实兼顾,“收印自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把王位真的让给了子之。

这本来是燕王哙弄假成真,而子之蒙骗燕王哙的篡国阴谋,由此酿成了燕国内乱,齐宣王孟子之言而伐燕,燕国“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王哙死,齐大胜燕,子之亡”。

在这场“让国”的悲剧中,纵横家逞其“长短之说”,曲解、利用了“禅让”的思想。

他们对燕王哙动之以名利和虚荣,把“禅让”说成是古帝王的虚伪和自相矛盾的行为,这与《唐虞之道》、《子羔》和《容成氏》所体现的一以贯之的道德理想主义有着霄壤之别。

我推测,正是因为有了燕国的“让国”悲剧,而且孟子亲临其事,所以孟子要对理想与现实、禅让与传子进行新的整合,于是也就有了“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的两可之说。

孟子所作的整合中,不再拘泥于“禅”与“传”两种不同的政权更叠形式,而是更强调要顺乎天而应乎人,因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万章上》引《尚书·泰誓》),所以其实质是要顺民心,只要“行仁政”,得到人民的拥护,“禅”与“传”就具有同等的合法性(“唐、虞传,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孟子谓这是孔子的话,旧注谓“孟子私淑孔子,全得其通变神化之学,故于此明之”,不知此话是否为真)。

据《燕策一》,在燕国内乱,“死者数万众,燕人恫怨,百姓离意”之后,孟子齐宣王说:“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

”后人多认为此记载不实,但据《孟子·梁惠王下》,孟子齐宣王说:“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孟子确实是支持齐伐燕的(《公孙丑下》记此事有保留,“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

’彼然而伐之也。

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

问题是“齐人伐燕,胜之”后,有人劝齐宣王“取之”(兼并燕),又有人劝“勿取”,齐宣王认为“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速胜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于是问孟子“取之何如”。

孟子的回答是: 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

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

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

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

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

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孟子认为,是“取之”还是“勿取”,要看燕民的“悦”与“不悦”;如果“取之”之后,不行仁政,“水益深”、“火益热”,则民心就转向他人了(此中的“运”除了民心的运转之外,似也有“天运”的意思)。

齐国取燕之后,“诸侯将谋救燕”,齐宣王孟子“何以待之”。

孟子说,“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汤是也,未闻以千里畏人者也”,他一方面肯定齐国伐燕是拯救燕民于水火之中,另一方面批评齐国取燕之后“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因而劝齐宣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梁惠王下》)。

齐宣王未听孟子之言,结果“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公孙丑下》)。

在处理燕国的“让国”事件中,无论是燕国的假“禅让”还是齐国的真“征伐”,也无论是齐国的“取之”还是“勿取”,孟子所关心的只是民心的向背(燕民的“悦”与“不悦”)、齐王的是否“行仁政”,这当然比“禅”与“传”两种不同的政权更叠形式更为根本,也更具有现实性。

孟子·滕文公上》云:“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

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据钱穆先生“鲁平公欲见孟子考”,此时是齐威王三十四年(《先秦诸子系年》,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07页),即公元前323年,亦即燕国发生“让国”事件的五年之前。

此时孟子的思想更集中在尧、舜和性善的问题上。

《滕文公下》又云:“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

……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

”此处孟子并没有涉及“禅”与“传”的问题,但“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与《万章上》所谓“至于禹而德衰”在文词上有些相近,而且,孟子在讲武王伐纣时更强调了其历程的艰难,这与《尽心下》更强调武王伐纣是“仁人无敌于天下”,反对《武成》篇的“血之流杵”之说似不是很合拍。

孟子齐宣王初即位时由梁复至齐,此时也正是燕国发生“让国”事件的时候。

齐宣王曾与孟子讨论“齐桓、晋文之事”(《梁惠王上》)和“汤放桀,武王伐纣”(《梁惠王下》)的问题,在处理燕国“让国”事件的过程中孟子也曾提到汤与文王、武王。

可能正是在此期间,孟子的思想更集中在王霸之辨的问题上,于是更强调“仁人无敌于天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公孙丑上》)。

在此时,“王道”已经成为一个最理想(在孟子的思想中也是最现实)的目标,“禅而不传”或“至于禹而德衰”的思想(此可谓帝、王之辨)显然已经大不合时宜了。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