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房屋钥匙(住宅、商业、写字楼)、单元门钥匙、信报箱等钥匙的管理;。

2、工程部负责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管理;。

3、护卫部负责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管理。

二、工作程序:

1、钥匙的接管:

客服部统一与开发商监理部进行各类钥匙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交接

1)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2)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3、钥匙领取

由业户凭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客服部领取相应的钥匙填写钥匙领取记录表》;。

4、钥匙借用

由使用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经客服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借用,同时经办人要在当天下班前及时跟催钥匙的收回及做好相关记录。

5、业户寄存钥匙管理。

1)对业主为方便维修寄存钥匙客服部应建立《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认真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必须通过开发商监理部书面证明经客服部经理同意在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单位借用人无权私自转借钥匙

3)施工单位借用人必须确保在预计使用时限内归还所借用钥匙

4)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必须负责关闭电源、水阀、门窗,由于施工单位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5)施工单位超过预计使用时间尚未归还,经办人必须确保最短时间内将钥匙追回,同时该施工单位在下次借用钥匙时必须交保证金;。

6)业主领取钥匙必须核对业主身份并在《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上签字以示领走。

6、空置房钥匙管理。

1)客服部总台接待负责根据空置房钥匙留存情况做好《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2)各区域客户主任应每月定期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盘查,并配合总台接待做好空置房钥匙的更新工作。

3)客服部经理每月25日对空置房钥匙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钥匙的使用记录。

支持文件:

1、《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领取记录表》。

3、《钥匙借用登记表》。

4、《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

5、《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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