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作用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平安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小康社会,就是一个高水平的、全面的、发展平衡的社会,它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社会,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殷实的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愿望的社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以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

(一)政治稳定是首要条件。

邓小平曾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

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

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

”基层政治稳定则是全国大局稳定的基础,也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只有政治稳定了,国家才能繁荣昌盛,经济才能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才能全面提高。

(二)社会安定是重要条件。

社会安定是指整个社会运转有序,少发生或不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群众生活安定舒适。

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有安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保障。

当前,我县治安形势总的很好,但影响稳定的不利因素仍还存在,刑事案件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两抢一盗多发性案件及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斗殴伤害等案件多发,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时有发生。

(三)社会和谐是必要条件。

我县是人口大县,我县个别地区群众之间矛盾纠纷严重,邻里、乡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因田边地角、山水林木、瓜果青苗、鸡鸭猪犬等小事纷争和家庭积怨、婚恋纠葛、经济纠纷以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而且量大面广,最为突出的是邻里、家庭之间的纠纷,且各种复杂矛盾的背后往往是经济利益的矛盾。

因经济利益的矛盾纠纷使邻里、乡邻、亲戚、朋友,甚至父子、兄弟也反目成仇,降低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

(四)经济发展、群众富裕是根本条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经济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根本,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才能保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礼节”(包括道德、法律规范)而被遵守,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

社会学家调查显示,在极端贫穷和极其富裕的地区,违法犯罪现象较少。

我们应当深入调研,积极引导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增加农民收入,逐步改变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方式,为农民提供致富门路,只有让他们人人有事干,使广大农民安身于自身发展,才能保证他们“仓廪实而知礼节”,也才能为农村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柱。

二、当前我县农村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7%,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8%,农业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全县大局的发展,农村地区的稳定直接决定着全县基本形势的稳定,农民群众的物质富裕生活幸福直接关系着全县社会大环境的良好和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村地区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就目前而言,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尤其是在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各种矛盾纠纷凸显,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为此,全面加强农村地区治安防控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已经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艰巨任务。

(一)少数地方基层组织建设弱化,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缺乏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村级政权建设存在一定问题。

部分地方宗族观念严重,农村百姓大兴族谱之风,一些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利用宗族势力对“村官”展开激烈竞争,为了竞选上村委主任,不择手段,拉帮结派,拉票许诺,甚至于赤裸裸的用金钱买票,导致农村换届选举秩序混乱。

这些人选“官”成功后,不为绝大多数村民服务,而专为自己的本族亲属违法违规谋利,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感,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选“官”失败后,他们又冒充村民利益组织代表,极个别甚至对抗和架空基层政权,插手民间纠纷和诉讼,使本来很简单、易于解决的问题复杂化,甚至挑起事端,酿成群体性事件(苗头)。

其不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煽动群众对抗政府,阻碍、抗拒执法部门执法,甚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

还有一些黑恶分子投机钻营,混进村“两委”班子,为非作歹,成为横行乡里的地痞、村霸和挑起事端的罪魁祸首。

二是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弱化。

按照1951年制定、1982年修订的《治保组织管理条例》的要求,行政村必须建立治保委员会,村民组也要成立治保组,而尽管经过经常不断的整顿,但一直是加而不强,充而不实,始终存在着“三个三分之一”的问题,即三分之一的地方治保组织健全,且能充分发挥作用;三分之一的地方虽有治保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没能发挥应有作用;还有三分之一的村,治保组织一直建而不全,有的是村“两委”干部兼任,但对村内治保工作兼而不管,村民组更没设立治保小组,村内治保工作无人过问,群众治安联防工作无人问津,因而治安问题屡出不穷,严重混乱的治安局面直接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乡风文明和经济发展。

三是村级民调干部缺失。

目前,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从总体上看,民心稳定、民心思安是农村的主流,但随着农村利益格局的逐步完善和调整,社会各种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上,如:干群关系紧张、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土地承包、环境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等,已从对话协商向越级上访甚至群体对抗转化。

这些事件起因复杂,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反复性大,对抗性强,解决难度相当大,稍有不慎都将激化矛盾,往往引发群体上访、堵塞交通、暴力阻碍、聚众斗殴甚至围攻政府等违法行为。

很多矛盾和问题本应该在苗头期就可以通过村级民调干部调解解决,但就从本地调查来看,近年来多数村民调解组织没有发挥作用,村内发生民间纠纷得不到依法、及时调处,长期积累,使得各类矛盾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日趋增多。

(二)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多发,极个别地方社会动荡不稳,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

相当部分的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

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生产费用征收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近年来,库山乡宋家路西村多次发生放火、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村民房屋被烧、柴草被烧、农作物被盗、被毁坏等案件屡屡发生,民愤极大。

部分村民为防止木门被烧,在门上包上铁皮,村务工作整体进展缓慢。

5月25日,县局经深入走访,多方取证,周密部署,成功将该系列案破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清除了这一长期骚扰、破坏农村政权稳定的恶势力团伙,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二是群体性事件增多。

当前,农村社会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围绕利益分配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增多,诸如因土地调整、水利资源利用、城镇和道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处置起来越来越难,有的甚至引发出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是由于各类矛盾得不到及时依法调处,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群体上访事件增多。

有的因为利益分配引发,有的因为行政执法不公,有的还因为民间矛盾,个别农民群众不是通过法律讨要公道,而是动辄上访闹事,有的多次上省进京越级上访,有的则在当地缠访闹访,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治安稳定社会和谐。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上省进京非法访、越级访的现象在全省已“名列前茅”,“莒人好访”已名声在外。

(三)各类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侵财性案件一直高位徘徊,使新农村建设缺少和谐稳定的安全保障。

一是治安、行政案件发生多。

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频繁发生,特别是因承包土地界限不清、农民建房宅基、山地林权纠纷极易引起打架斗殴,就连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抗洪排涝中开渠挖沟都能因为涉及个人利益而吵骂不休,若公安机关出警不及时,便可引起相互打架或群体殴斗。

二是黄赌毒案件上升。

从当前情况来看,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嫖娼卖淫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加之农民精神生活空虚,基层组织又很少组织政治学习等有益活动,我县一些农村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十几岁的青少年赌博成风,个别不法分子设立赌场充当赌头从中敛财,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

自2011年以来,县局组成打击毒品犯罪专案组,先后转战于临沂、日照、潍坊、青岛、浙江温州、湖南怀化等地,破获了莒县首起系列吸贩毒案件。

截止目前,已刑事拘留40人,教育处理吸毒人员100余人,缴获冰毒560余克及吸毒工具一宗。

三是农村地区侵财犯罪形势严峻。

由于当前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富裕的越加富裕,贫穷的更加贫穷,导致有的人心理失衡,仇富心态明显。

加上农民自防意识谈薄,一些地方根本谈不上防范,违法犯罪分子乘虚而入,盗、抢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

自2011年7月份以来,莒县浮来山、刘官庄、夏庄、店子集、阎庄、长岭等乡镇及城区,发生多起新婚住宅被入室盗窃案件,且案件多发呈连续状态,群众反映强烈。

3月28日,县局刑警大队三中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抓获归案,系列新婚房被入室盗窃案成功破获。

四是农村地区恶势力犯罪较为突出。

农村恶势力大都由“两劳”回归人员、一些地痞、流氓、村霸、路霸及游手好闲人员结成,他们以暴力为手段,惹是生非,滋扰民安;有的插手干群、党群矛盾,制造矛盾,干扰基层政权依法行政;还有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成为祸害一方的“害群之马”。

2011年10月份以来,湖南人阳某与果庄乡王家岭村达成协议,为村中疏通河道并经营淘金工地。

该村村民王某某等四人多次结伙窜到该工地上,无故寻衅滋事、强拿硬要财物、故意破坏公私财物,严重影响了工地正常施工秩序。

果庄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经长期调查、周密布控,一举将此长期寻衅滋事、影响社会和谐、影响农村稳定农村霸痞团伙打掉。

综上所述,诸多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不良因素特别是农村地区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使农民群众难以安居乐业,社会不和谐,治安稳定,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三、公安机关在平安莒县建设中需要着力做好的工作  作为公安机关,要针对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各类不安定因素,从政治的高度、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待,切实增强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公安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工程之中,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及时调查掌握农村社会治安新情况和新规律,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对策和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

特别在公安改革不断深化的新的形势下,要深入推进农村警务改革,实行民警驻村,大力推进农村警务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针对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莒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市局“八项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制订了“十条工作线”,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积极创新人口管理。

县局坚持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合理划分警务区,建立固定警务室,按照每万人一警的标准配备固定专职社区民警。

充分发挥社区警务优势和社区民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以实有人口管理为载体,将重点人口管理、情报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困难群众救助以及便民服务等工作全部纳入社区警务工作范畴,努力将问题发现在第一时间,处置在萌芽状态。

目前,全县已按照地域和人口比例划分出102个警务区558个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102名,协警372名。

同时,依托社区警务工作,专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自主研发了社区人口地理信息管理平台,以电子地图为基础,将社区人口信息与居民居住方位图、常住人口数据库、暂住人口数据库等直接建立关联的信息系统,为社区民警提供了一个直观实用的工作平台,具有“以图找房、以房管人、以房找人、以人找房、自动报警、双向查询和资源共享”七项功能。

社区民警通过将日常采集到的房屋、人口信息准确、及时、全面的录入到该系统平台,形成人口与地理信息紧密关联的强大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的地图可视化查询定位功能,为服务实战提供了准确、快捷的信息来源,有效提升了实有人口管控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治安巡逻防控

县公安局已调配54辆处警车和巡逻车到基层所队,专门用于日常巡逻和处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便于车辆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巡逻、处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升警务效能。

争取政府投资700余万元,在城区招录协警220余名,每乡镇也招录8—12名,屯警于街面,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治安巡逻防控,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为进一步缓解警力的不足,县局实行区域联防制度,将全县乡镇派出所划分为五大片区,从片区每个派出所内至少抽调一名民警,集中优势警力成立联合巡逻组,在片区内进行治安巡逻,将巡逻重点投向案件高发区域,进一步强化了治安巡逻力度;加大对夜间行驶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同时组织民警加大对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的检查,挤压犯罪空间。

同时我局深刻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道理,各派出所依托“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深入各村群众,指导各村成立治保组织,同时积极动员农村治保志愿者、村民,在有条件的村庄实行户户联防制度,充分发挥民力无穷的群众工作优势。

县局在进出莒县的重要路口设立治安检查站,加大对来往车辆的检查力度,目前二十里检查站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自检查站成立以来,共检查可疑车辆3000余辆,效果明显。

三是加强社会化视频监控建设,提高技防水平。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社会化视频监控建设,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在县局、派出所建设具有良好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的两级监控平台,积极整合社会各种视频监控资源,努力扩展全县的视频监控覆盖面,争取年内在全县范围内实现视频监控村村连、校校连、厂厂连、镇镇连,全覆盖,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的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并入公安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最终在全县实现资源共享、快速反应、视频防控与人力巡控紧密结合的打防控一体化的网络体系,切实提高我县打防控工作的科技化和精细化水平。

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安装探头6401个,确定了84个重要卡口和第一批接入派出所监控平台的探头,有效形成了以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周边为核心圈、以城区四个派出所辖区为中心圈、以浮来山镇等城周边八个乡镇作为内圈、以县域边界为外圈的天网防控“四圈”网络,打造多层式铁桶般电子警察勤务。

本着“边建边用、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县局视频监控中心和派出所监控室的建设和管理,建立视频监控指挥室,健全完善视频系统与路面警力联动工作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打击效能。

四是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今年以来,莒县公安局坚持对涉农犯罪“零容忍”理念,坚持多警种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系统和科技装备优势,灵活运用网上办案、跨区域协作等现代侦查模式,在实战中不断创新技战法,提高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加强对农村现行刑事案件的侦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大对农村社会治安的调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车匪路霸、村痞地霸及其他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

严厉打击以宗族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对宗族械斗和干预基层政权的行为,尽快揪出骨干分子,从严惩处。

二是及时侦破涉农案件。

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对盗窃农户财物及破坏电力、水利、耕地等涉农犯罪案件,及时侦破,确保农村和农民财产安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肃查处农村“黄赌毒”案件。

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查处农村涉赌、涉黄、涉毒案件,对地下“六合彩”等聚众赌博活动,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严惩赌博违法犯罪分子;对吸毒人员,全面收戒,并严厉打击贩毒分子;对涉黄场所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封和处理,净化农村社会风气。

总之,没有农村稳定就没有全县稳定,农业不稳、农民不富、农村不强势必会影响全县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全县社会稳定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稳定中推进农村的发展,才能促进发展;也只有用发展来促进稳定,才能达到长久的稳定

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公安机关始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但是,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多元防控主体构成的统一整体,仅靠有限的警力,仅靠派出所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防控覆盖面必然有限。

必须按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努力探索“主动、提前”的警务管理机制和勤务运作模式,积极探索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新途径。

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统筹整合各种社会防范力量,建立由综治部门牵头,以派出所为主力军,治保会为骨干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四级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范组织体系,派出所和综治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格局。

同时,综治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防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强化对防控体系内容的配套考核,积极协调和督促基层组织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必须进一步拓宽治安防范主体范围,通过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加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更加广泛地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

要进一步搭建群众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平台,要积极遵循市场规律,将市场能够自行调节、农村能够自己管理、群众能够自己处理的事情推向市场和农村,逐步推进治安防控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

要依靠群众,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评估机制,建立社会各阶层群众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满意度的测评体系,全面监测社会治安动态,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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