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资产计价的中美比较

对于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资产计价中美准则的规定相同,即应以换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如果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以换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这体现了稳健性原则。

然而,对于不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人资产计价上,我国优先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而美国则优先用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笔者认为这两种做法都有其合理性,因为它们的出发角度不同。

从反映客观经济业务实质而言,按美国准则的规定,以换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计价,并根据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损益,这相当于由换出资产进行货币交易,收到相当于公允价值货币,然后将这些货币全部用于购买换入资产

由于交易的损益是根据销售来确定的,所以美国准则保证了企业收益计算的准确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活动。

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方面考虑,则我国准则计价的选择较为合理。

因为企业换入不同类非货币资产是为了获取与原有资产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一种新的使用价值,以便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新的作用。

在评估换入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时,新资产公允价值无疑比旧资产公允价值更具有相关性。

毕业论文 财会月刊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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