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学生休学制度。
一、在校学生因伤、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可以休学。
二、需要休学者,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审核后,写书面报告交教委初教科,经初教科审查同意,签发《武汉市中小学生休学证明单》方可休学。
三、休学批准之月起,期间为六个月至一年。
四、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持同一医院证明,报初教科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年级,也可跟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