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业主监理
施工总承包方与业主是合同关系 ,总包方应按照施工总合同的约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向业主交付满意工程。
施工总承包方与监理单位是被监理与监理的关系。施工总承包方应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理单位的全过程监理。
(1)业主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但对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有好处时,服从业主要求;。
(2)业主要求与总包想法不一致,但业主要求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或者都达到相同效果时,服从业主要求;。
(3)业主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总承包经过努力能够做到时,服从业主要求。
(1)分包商选择及进场计划。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时制订并上报专业分包商招投标计划与进场计划。业主需要时,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并参与招标活动与队伍考察活动,以确保专业公司满足施工需要。分包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所有分包商都纳入总承包的统一管理、协调、控制之中。
(2)图纸需求计划。设计管理部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编制图纸需求计划,并及时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前确定设计图纸需求时间,防止因图纸问题影响施工。
(3)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提前编制物资/设备采购及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需要;。
(4)认真研究图纸,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降低造价、控制投资;。
(1)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总包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于使用功能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②按照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正确处理与监理要求或意见不一致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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