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_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是如实记学生校期学习、生活、成长记录了贯彻党教育方针真正落实国颁布《教育法》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和各方面管理;更地了、考察和培养学生学生毕业用人单位录用起到积极作用;了准确无误整理保管每名学生档案材容特制定办法

、管理原则。

学生档案管理实行全校学生档案集统管理切实维护学生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学生档案归档围。

学生高考。

、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检表。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入团志愿。

5、入党申请、志愿及考核、培养、调材。

6、学生奖惩材。

7、学生学籍异动材。

8、成绩总表。

9、学生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考核成绩评定表。

0、其它。

三、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责对各学院、部门学生档案整理进行指导、督促每年十二月对学生档案收集整理进行检、考核。

、积极提供利用并办理档案

3、保管学生档案遵守保密制保证学生档案安全。

、做学生档案进出、交接和递工作。

5、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四、部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各学院按各职责围收集和整理相关学生档案材。

学生档案材律用钢笔或毛笔写。

3、学生校期形成档案材由各学院收集保管并每年十月底以前完成上学年形成档案整理

五、学生档案

、人持有关证件览室不允许将档案带出览室。

、档人不允许档案上圈划、涂抹、篡改、批不得抽出档案材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容。

3、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主管部门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学生档案般限对学工处、保卫处、教处、各学院

六、学生档案交接与递。

、每年各类招生结束有关部门(招生办或教处)应及将学生档案移交。

移交程必须认真清、核对并办理交接手续

招生程和招生结束凡涉及学生退档须招生办理有关退档手续

3、学生毕业派遣学生管理科月将档案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学生学生所地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人才交流机构如有特殊情况将档案保留校有关部门按学校代管档案办法办理

档案递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递通知单通机要(特快专递)递档案递通知单回执返回应及整理并归档备。

5、学生档案出律不对学生人和长。

档案接收单位到校领取档案必须持有公函并由领取人签名。

()学生学应凭学审批表和招生录取名单办理档案出或入手续;。

()学生考入高级院校凭录取学校录取通知或调档函办理档案手续;。

(3)根据国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逾期落实工作单位学生档案将至生所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保管;。

()档案递应由工作人员专送或通机要邮寄学生人或其委托人不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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