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杭高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杭州高级中学怎么样
了加强学校财管理严肃财纪律提高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发《学校财制》、省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浙江省学校执行〈事业单位财制〉补充规定》结合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财管理制。
.财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任职;会计人员领证、培训、考核、职评由批准机构责管理;会计人员离岗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主管财机构派员监交;会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应严格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会计必须依照《会计法》不定核对银行存款每月以面形式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报告财运行、帐目余额情况协助校长管财、理帐当领导参谋。
.预算管理。
学校坚持量入出、统筹兼顾、保证重、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单位预算。
学校预算必须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批批准预算向教代会或教职工会公布。
3.收入管理。
严禁不通财机构收费;严禁将有关收入以任何形式直接入其他收入或私设金库等。
学校依法组织收入。
各项收费必须具备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各项收入取得须严格按规定项目使用合法票据严禁使用监制制、印、外购收据;严禁将各类票据混用;严禁不开票据收款。
.支出管理。
必须按预算核销支出不准核销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支出。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费开支标准不得办理超标准和不合规定支出。
按合法合规原始凭据核销支出。
报销原始凭据必须有办人、验收人(证明人)和学校确定支笔签人签并明用途才能报销。
日常办公用品及消耗性材购置等开支由行政校长或委托总主任审批(总主任审批权限壹千元以下)。
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劳费、招待费等项目开支必须由行政校长审批。
购置费用额较固定产要根据《招标法》有关规定并校办会议研究定(原始凭据上必须明研究日期);购置专控商品必须报市教育局认可并市控办批准才能购置。
必须如实填写支票领用单所列项目若发生瞒报、谎报等情况切责任由支票领用人责。
由财主管审批及签方能领取支票;财人员必须凭领导签支票领用单方能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3)财人员必须按支票管理要完整填写支票应填因素若违反管理制而造成学校损失将追究有关财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
若规定归还财人员应催交直至归还。
(5)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领用人必须签核收交回必须由财人员签收核销。
若因核收、核销手续不全发生切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若发生支票遗失或其他事项应及与财室系报请领导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若因使用支票不当或遗失等原因学校发生重损失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使用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违者按上级有关件精神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借支公款必须填写学校规定票据公款不得借给私人不得挪用公款或以白条抵现金。
(7)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日期、品名、数量、金额、单位等五要素以及手、验收手续是否合财制审批人签名慎防涂改、伪冒若有不财人员应当拒绝支付。
(3)严格按照各类票用途、使用围使用票据不得混淆使用各项收费票据。
()设立票据专管员任何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出借、代开、编造票据。
(5)使用票据必须规不得超越规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取任何款项。
(6)及结报专管员必须认真审核已使用票据不得缺页、撕毁、遗失以保证票据完整。
若有遗失、缺少应及清原因报请领导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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