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销售合同 POS终端销售合同

终端销售甲方 办公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系电话 传真码 乙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系电话 传真电话00 双方友协商就甲方乙方采购信付通终端及附属产品价格及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光银行阳光商旅白金卡及乐惠金卡双方共确认签订合。

条 合产品、金额及付款方式 .产品及金额 “终端”是指收单机构放置特约商户处能够接受银卡信息具有通信功能并接受柜员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设备。

乙方甲方供货价格如表(终端报价表)。

终端报价表 序 产品描述 终端型 单价(写) 单价(写) 数量 总价¥ (写) (写) .终端通讯费每年80元。

3.费00元。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汇到甲方指定账或到公司交款。

二条 质量保证和售 .乙方收到货款由业员将终端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终端保修甲方收到产品并签收日起开始计算产品保修期年甲乙双方责登记合项下产品终端序列并以据对产品保修进行确认。

首年按照国三包政策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人损坏除外)。

3.乙方接到用户维修申请通知用户将维护终端集到终端厂商就近维修处理厂商承诺收到维修终端35工作日将维修终端修理完毕。

不能维修终端厂商提供备用终端供用户使用。

.厂商承诺产品质量保证及保修围涵盖合产品全部零部件故障维护费用包含全部配件费、维修该设备人工费用。

5.保修条件限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产品故障因产品保管不善、由人或不可抗力造成毁损不保修围。

6.超出产品保修围和保修终端故障维护生产厂商将按统维修收费标准提供有偿维修

三条 保密条款 .合“专有信息”是指双方合作程方从另方(披露权方)得到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或披露权方所知、或移至该披露权方、对该披露权方有商业价值信息

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有关商业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方案、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与产品开发计划等与该披露权方业有关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保密信息

双方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合项下合作关系产生了甲、乙双方与“专有信息”有关信任关系。

信息披露权方事先面另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三人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合项下义要或向业主管部门如国银披露和法律法规规定除外; 3.甲方不得对合项下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私拆卸、剖、测绘、改装、更新等行; .上述保密义不因合无效而终止。

合终止十年仍然有效。

四条 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违反双方签署《特殊商户受理银卡协议》导致该协议终止执行或者业终止甲方承诺对销售合涉及已购终端不作任何退货要。

.如若甲方不能成功申办上述银行卡乙方返还甲方00元;甲方如若因而不安装终端乙方可全额退款收回终端设备若终端设备坏损折价退款。

五条 合纠纷 因合所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友协商予以。

如协商不能任何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地人民法院。

六条 其他事宜 .协议双方签盖日起生效。

.合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必要可签订补充合对合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规定合补充合合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具有等法律效力。

3.合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 甲方 (盖)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盖) 授权代表 日期 终端订购单 编 订购单位名称 发起 终端收货地 收货人姓名 收货人系方式 机具名称 项目名称 是否有特殊(菜单版) 预付货款 余款 到货 终端销售单位 系人 系电话 终端销售单位银行账 开户银行 特别约定 、产品质量保修期年; 、订货单签订不可退单; 3、销售方只承担道单收货地运费; 、单收货人验收货物签即完成收货验收标准外观无破损。

订购单位盖 责人签 年 月 日 终端销售单位盖 责人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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