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柜面现金收付及出纳长短款处理流程的通知_

关规柜面现金收付及长短款 处理流程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旺季即将到柜面现金流量日趋增。

规各支行(部)柜面现金业操作和管理强化制执行有效防控现金业操作风险特作如下通知 、 柜面现金收付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要办理 现金收付坚持“五清”制做到凭证审清、钞券清、金额问清、钞券交清、笔笔分清。

现金收付笔清户结不得将几笔款项混收不得与其他款项混收或相调换券别不得与部钞券混淆。

款项收妥柜员不得离岗。

3清现金必须做到逐张清。

按照“三先三”程序操作即先卡数、细数;先主币、辅币;先额票币、额票币。

对面额人民币不论数量多少律进行正反票面机器清与复对有疑问人民币要进行手工复以辨别其真伪。

收入现金应鉴别是否现行流通货币;付出现金票面要达到人民银行规定流通标准。

5所有对外支付现金须有记录冠码清分设 备清分方可对外支付。

二、柜面发生错款应立即并区别性质进行处理 ()柜面业发生错款 柜员发现差错应行立即报告支行营运理。

营运理应换人清柜员现金并组织人员结合业传票及监控录像逐笔核对该柜员当日现金收付业差错原因。

3当日无法处理无论发生错款账户是否确认营运理都应日终结账前将长短款情况汇报支行(部)责人及运营管理部。

对确实无法挽回错款损失要区别性质进行处理

()技术性错款按规定手续审批长款归公短款报损不得以长补短。

()责任事故错款应按长款归公短款赔原则处理

(3)属盗、挪用以及侵吞长款应追回款项并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运营管理部长款可暂挂其他应付款。

短款原则上由办柜员先行赔付金额较无法行赔付总行有权部门批准可暂挂其他应收款挂账期限长不得超月。

严禁错款不报行处置或库款不平结账签退更不允许隐匿长款和擅垫款、挂账

错款挂账仍继续。

核实已确认发生错款账户由支行(部)提交申请运营管理部批准做相应账处理;核实仍无法明原因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赔”原则处理支行(部)应周将错款详细情况及处理见报运营管理部。

长款挂账除支付原错款外不得支取。

(二)现金调拨发生差错 调入行发现差错应先检行款项调运、保管、收付程是否发生问题。

调分析确非行责任应立即将有关证据(封签、腰条)及详细情况报总行运营管理部并按相关程序进行追。

3当日无法处理有权部门挂入其他应收款(短款)或其他应付款(长款)。

(三)各支行发生出纳错款应《出纳错款登记簿》、《坐班日志》上逐笔详细登记。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