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移梁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起重移梁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    号   交 底 人   交底日期   接收单位   接 收 人   交底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并应对起重作业区进行安全警示。 起重吊装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作业,严禁起重设备带病作业。  一、**吊作业前的检查排查工作: 1、工作前详细检查交接班记录,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 如有问题,立即报告工班长,未经处理不得开机使用。

2、检查**吊的夹轨器、铁鞋装置是否还处于制动状态,使用前对其进行解锁。

3、检查**吊电缆线有无芯部裸露现象,滚轴缠绕电缆时是否顺畅;如有问题需及时进行修理;了解相对应**吊的电缆线的长度与**吊行走的有效安全距离,避免将电缆线拉断造成安全事故。

4、**吊轨道有无严重变型扭曲,固定不牢固现象;如有此问题应立即对其调直加固后方可使用。

5、检查轨道上行走的铸造的车轮如出现a、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等缺陷;b、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c、轮缘变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d、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e、当运行速度低于50m/min时,圆度达1mm;当运行速度高于50m/min时,圆度达0.1mm时。应立即对车轮进行更换。

6、检查钢丝绳,如有断股断丝现象,达到GB/T5927—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中报废要求的立即禁止使用,要求更换钢丝绳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7、钢丝绳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应立即对其进行更换合格的钢丝绳

8、**吊吊钩表面应当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和裂纹等;如出现 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吊钩应立即报废,更换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9、检查安全装置是否良好,如缓冲装置、警报灯、制动装置、防脱钩装置、起升高度限位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运行行程限位器等是否有缺失、损坏、失灵现象;如发现上述问题应立即对其完善修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0、检查**吊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焊接部位有无开焊现象;如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修复后方可使用。

11、每日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在使用前,应检查电缆线是否有绕住、卡死或打结等情况,如有故障应及时处理,方可作业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二、**吊使用过程中安全要求: 1、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信号指挥人员随时观察**吊行走时,检查行走轨道及机载电缆线,轨道上有异物、电缆线缠绕、行走范围有障碍物或有人员、车辆侵限而发生意外。

2、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各传动部位音响是否正常,主接触器作用是否良好,各电气设备有无打火花、冒烟、焦味,如有前述现象之一,应立即停机,未经处理不得开车使用。

3、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做到手势统一、信号明确;司机工作时,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并且只能由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指挥人员应视野开拓、精力集中,密切注意起重物及起重机械四周情况,起重物未落稳、放实不得离开现场;起重前,指挥人员应仔细检查吊具、起重是否捆绑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起吊时,不许同时按两个电钮(即不准两种运行同时开动)。

5、禁止斜拉斜吊,钢丝绳必须保持在卷筒槽内,不得无规则地卷绕。

6、起吊重物下及吊物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范围内严禁站人,起重作业时应设专人防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起重作业区域。

7、物品吊挂不当,不准起吊;吊运长、大工件时,必须找准重心,钢丝绳要收紧。

8、操作者扶吊工件跟随时,人与工件不能太近。

9、起吊、落钩、大车、小车移动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在未得到吊运指挥人员的信号前,不得移动或起落。

10、严禁在吊起重物时或在运行中维修调整。

11、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严格控制起吊物体的水平移动速度。

12、不允许长时间吊重物于空中停留,**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制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4、悬空作业所用索具、平台等设备,均应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1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需安全可靠。  16、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8、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9、提梁时两台**吊应同步起吊钢丝绳应保证垂直,移梁时两**吊同步移动,保持梁体平稳;梁板吊运过程中,要注意起吊的平稳。

20、钢丝绳与梁体混凝土间要采用铁制护角保护梁体混凝土。

21、整个起移梁过程作业动作宜慢勿快,保证T梁的稳定状态。

22、起移梁工作中,由移梁班长统一指挥,梁体四个角各配备一个信号指挥人员观察周围环境,禁止人员车辆等靠近和通行,随时观察移梁的动向有情况立即用对讲机进行汇报确保**吊移梁安全通行,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如发生异常情况,在切实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吊工作完毕后注意事项: 1、**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2、工作完毕,将吊钩空载提升到接近卷扬限位器的位置,小车开至靠司机室的一端,将大车开到指定的停放位置。并切断电源。将各控制器均置于“零位”。

3、**吊工作完毕后,用铁鞋将行走轮塞紧夹紧夹轨器。

四、日常维修保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吊进行维修和保养。

2、对**吊轨道定期进行排查,发生变形、松动的及时维修。

3、检查钢丝绳、吊钩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各种安全装置是否良好,如缓冲装置、警报灯、制动装置、防脱钩装置、起升高度限位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运行行程限位器等是否有缺失、损坏、失灵现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4、对各润滑部位加油润滑,减速器等按照说明书定期加油换油。

五、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1、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无防护人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起重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包括操作司机在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并立即清退取证;  4、其余违章作业行为按照场部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学习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细则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口头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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