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专职安全员职责和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在基层公司经理和公司安监科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单位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督促做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工区(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度;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施工(生产),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单位重要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生产)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施工(生产)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应参与审查本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

5、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及参加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工区(班)每天的班前会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督促工区(班)加强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建设。

6、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和生产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本单位安全专业检查,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8、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设施。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开展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宜传教育,负责对新人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10、总结和推广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生产)优秀工区(班)和个人的奖励建议。

11、负责对协作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填写事故报告。并及时上报。

13、做好各类安全管理台帐,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及时上报安全台帐和反馈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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