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何时需要纳税_企业对外投资

企业对外投业所得税处理规定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制》与国税总局发布《关企业股权投业若干所得税问题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存很差异。

了正确计算企业纳税所得要明确企业对外投活动到底何要纳税

会计上分别按短期投、长期股权投、长期债权投对企业投活动进行核算核算容分对初始投成确认、计量和对投账面价值调整两类长期股权核算方法按投类型不分成法和权益法。

企业以非货币性产对外投有可能要纳税短期投和长期股权投初始投成是以投出货币性产金额或非货币性产账面价值扣除已宣告发放股利金额计量。

《通知》规定当投方以非货币性产对外投把它看做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产和投两项业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产让所得或损失从而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并据缴纳所得税。

如投出产让所得数额较纳税确认实现缴纳所得税确实有困难报税机关批准可作递延所得投交易发生当期及随不超五纳税年平摊销到各年应纳税所得

二、投方所得税率高被投方分回利润要补税不管企业对外投业采用何种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及《通知》规定被投方会计上作利润分配处理凡投方适用所得税率高被投方适用所得税率除国税收法规规定定期减免税收优惠外其取得投所得按规定还原税前收益并入应纳税所得依法补缴所得税。

投方投两以上企业并且这两企业所得税率不当投方存尚可税前弥补亏损该企业可以选用对己有利方式计算补缴所得税。

即先用低税率分回利润弥补亏损再由较高税率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用较高税率分回利润计算应补缴所得税。

三、会计年终了利润表上投收益不定都要纳税投持有期会计处理因投类别不和核算方法不对投收益确认、计量也就不所以对应纳税所得调整也有很差别。

如短期投分得现金股利以及按成法核算长期股权投年分得现金股利会计上都不确认收益而税法上确认所得则应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并缴纳所得税。

按成法核算长期股权投以年分得现金股利确认收益要先从会计利润扣除这部分投收益再加上分得现金股利即可调整应纳税所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年终了要根据被投方盈利(或亏损)情况增加(或减少)投收益和长期股权投(减少以账面价值减零限)。

当被投方盈利投方会计利润基础上按所确认收益贷方发生额调减其应纳税所得;当被投方亏损投方按所确认收益借方发生额调增其应纳税所得

投方要进行这样调整是因税法上不承认权益法下投方确认收益它要投方仅下年被投方宣告发放股利确认所得

投持有期期末会计上按谨慎性原则对短期投计提短期投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计提长期投减值准备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摊销其股权投差额这三项会计核算都对投收益产生影响。

税法上不承认这部分影响。

所以应该按投收益借方发生额调增其应纳税所得按投收益贷方发生额调减其应纳税所得

综上所述会计核算收益可能只作纳税调整依据并不定就要纳税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