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富国后续工作安排_2011年北京统计系统执法工作安排
2011年的统计执法工作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期在“十二五”期间逐年降低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差错率,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规范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逐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和统计台账的建立健全率。
2011年执法检查主要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方式进行。
4至7月,全市专职执法人员将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
对象主要为近年来未进行过执法检查且经济规模较大单位、上年督导发现数据存在问题单位,以及有迟报现象或统计基础工作较差单位。
督导检查对象为近年来未进行过执法检查单位,新增单位、上年常规检查立案查处并罚款单位。
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将重点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力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原始记录及凭证留存情况、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
互查于4~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区互查30家单位,远郊区县互查20家单位,计划检查380家。
区域式集中检查在7月开展,检查范围分为三个区域,六城区为中心区域,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为西部区域,通州、顺义、平谷、怀柔、密云为东部区域,每个区域检查1周,确定其中2个区县的基层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