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原件)。

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总平图(原件复印件)。

4、甲、乙双方保函(合同价1000万以上需提供),并提供双方收到对方保函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加90天,起始时间从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计算,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杭政办【2006】45号)。

5、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的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

6、竣工档案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7、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便民告知单(原件)。

8、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需经市建委备案)。

9、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施工单位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证明(需写上“根据杭劳社法〔2004〕266号文要求”,金额不到100万的还需提供银行详细进帐单)及承诺书(原件)。

10、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

11、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表(原件)。

12、进杭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原件)。

13、施工、监理合同书(原件,请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

14、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责任书(原件)。

15、施工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原件)。

1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统计登记表(原件)。

17、项目经理及总监刷卡凭证(原件)。

18、临时设施审批表(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备案表(原件)。

19、防空地下室建设费核定单(原件,房产项目除外)。

20、临时施工排污许可证原件)。

21、白蚁预防缴费审核单(原件,学校及房产项目提供)。

审批结果。

办理流程:

1、企业持申请表及相关办证材料到建设局窗口受理、初审;。

2、部门经办人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及申请表进行复核;。

3、经办人联系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4、建设局分管领导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5、经办人凭领导审批意见在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6、经办人对公示无疑义项目进行打证、发证。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0(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受理部门: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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