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四措并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近日,阳泉纪委监委深入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对我市的调研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14个规范化建设小组,采取全面对标对表、聚焦问题差距、全面建章立制、强化对下指导等四项举措,有力有序推进阳泉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全面对标对表 着眼高标准。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关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党章、《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则》《规定》以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真正掌握核心要义,明确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小组逐条逐项列出正在执行的制度规定,对照省纪委监委《实施意见》5个方面76项任务,对照省纪委监委即将制定或修订完善的制度机制,制定推进规范化法治化的工作目标、任务清单、时限要求,确保我市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方向正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落实精准。

聚焦问题差距 着力补短板。

聚焦省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县(区)纪委监委综合调研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结合各小组职能职责,梳理出正在执行的制度规定,深入查找制度制定、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短板、薄弱环节。一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已有明确规定,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再需要重新制定的,从严从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虽有明确规定,但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的,该修订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重新制定重新制定;三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出台制度规定的,该修订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重新制定重新制定;四是目前正在执行的制度规定,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制度规定有冲突或不一致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修订,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夯基础,促进制度建设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面建章立制 着重管根本。

全面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基础上,各小组向领导组提交规范化建设计划,经审定后开展全面建章立制工作;建章立制既要全面对标对表,又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如,聚焦履行监督职责“走过场”问题,建立健全履行监督职责日志制度,及时记录监督事项、监督情况,形成专门监督日志,分管领导要掌握重要监督事项并进行审签,通过制度规定推动监督工作做细做实;案件审理紧紧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定性、量纪、手续6个方面,修订完善审理制度,做到全面审核把关;针对以往看护工作职责不清、管理不畅等问题,厘清审查调查组、看护组等相关部门职责要求,理顺各部门衔接配合关系,使看护工作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全程可控,等等。同时,坚决防止建章立制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倾向,无论是修订完善还是重新制定制度,都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解决问题,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务实管用,坚决防止“捡进篮子都是菜”现象,真正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规范化法治化长效机制。

强化对下指导 着力贯到底。

各小组通过专项部署、开展培训、统一模板、整理资料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规范化法治化工作的理念思路、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原原本本传导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对县(区)纪委监委综合调研成果,积极帮助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完善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加大调研督导,推动各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全面起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标准、程序流程、文书文本全面统一;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检查,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做到该纠正纠正、该统一统一、该细化细化,确保市纪委监委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要求一贯到底、落地生根,打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范化法治化基础。(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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