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上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绩效工资

冈上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科学、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建湖县中等以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__,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体现教师工作专业特点,努力建构和维系有效的激励体系。

2.以德为先。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规范。

3.以绩为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教学目标任务,教学实绩达学校规定要求。

4.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体现科学合理、简易便行,力求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班级管理、班队建设、德育活动、综合劳动、体艺特色、公务管护、少先队工作等。

2.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师德表现、教育管理、教学实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实绩。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分配金额及考核办法。

对照省、市、县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拟从县局下发给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以下项目考核发放。

(一)出勤奖。

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规定的时间出勤,准时到班到岗及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各类假期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部或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再办手续,否则作旷职处理。每月出勤津贴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有下列情况的相应扣除出勤津贴

①会议。周前会、升旗仪式、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及各类全体教师会议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30元;无故迟到一次扣10元。

事假事假学期累计在3天以内,算出满勤,但不算干满点,不扣出勤津贴。超出3天开始扣除出勤津贴,每天扣50元,直到扣完学期全部津贴为止。

病假病假学期累计在5天以内,算出满勤,但不算干满点,不扣出勤津贴。超出5天开始扣除出勤津贴,每天扣30元,直至扣完学期全部津贴。另外,病假超出一个月的按《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和县局规定处理。

④婚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7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超出法定假期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⑤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怀孕期间和产后如确实因身体原因需请假的,按病假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5天。人工流产,遵守《计划生育条例》者按产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按病假处理。

⑥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规定,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超出3天的按事假处理。

⑦迟到。每月迟到3次以上的,每3次折算事假0.5天,临时外出2次以上的,每2次折算事假0.5天。

旷职。每月旷职半天,扣除100元;旷职1天,扣除200元;旷职1.5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津贴旷职两天(含)以上扣发学期全部出勤津贴

⑨旷课。每查到一次旷课扣50元,按月统计,每月出勤津贴总额扣完为止。

⑩抽查。每月由校长室抽查监控录像(至少一次),凡无请假或出门手续随便外出的,按离校时间的十倍时间算旷职处理(不足半天按旷职半天处理)。

⑾奖励。每学期没有一次请假,没有一次迟到、早退,没有一次临时外出的(因公除外),在出勤津贴以外另奖出满勤、干满点出勤奖300元。

(二)岗位津贴奖(每年按10个月计算)。

1.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案》和文明示范班评比方案,每学期由政教处和少先大队组织考核。对照班主任综合工作实绩,按全校班级数的1/3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的等第,并按照班主任津贴系数的1.2、1.0、0.8报县教育局进行发放。

2.管理岗位津贴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经领导小组考核后,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绩予以发放(。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