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与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食品卫生责任感。
三、食品(饮食)经营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医卫中心、饮服中心等食品经营管理部门对食品(饮食)卫生进行的检查、监控。
四、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物中毒,对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要果断处理,不留隐患。
五、一旦食物中毒,要保护现场,查找原因,及时报告,防止事端扩大。
六、食品经营负责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责任,按事故等级追究当事人行政、经济责任,触及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食品(饮食)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管理责任,参照直接责任者的事故等级,适当追究行政、经济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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