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工作制度。

根据营山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我校从20**年秋季起建立了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并对工作人员制定相应制度。

一、凡患有发热体温超过37.5度、头痛、咳嗽、咽喉疼等症状学生,必须停课,进行隔离治疗,病愈后需持医院证明方可到校上课。

二、学校必须做好一切隔离措施,校内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备有水龙头、隔离床、隔离被。

三、隔离室每天进行湿性扫除和常规消毒,定期对桌椅、床、被等进行消毒,确保隔离室的卫生环境,让师生放心。

四、班主任如发现发热体温超过37.5度、头痛、咳嗽、咽喉疼等症状学生,须通知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并立即送往观察室观察,如症状较为严重,应立即送隔离室隔离。同时请班主任老师与家长联系,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要求每位与病人接触者,做好防护工作,并由校长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由班主任老师医院取得联系,了解该病人的具体病情。

五、送隔离室学生医院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教室内学生立即停课,进行隔离、观察,上课老师学校领导及时联系,采取一切措施,切断传染源,并立即与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控制疫情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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