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独家新闻”还是“自律规范”? 党员自律规范

在竞争空前激烈的台湾传媒生态中,“独家新闻”成为媒体竞争的利器,而新闻工作者在抢播“独家新闻”时,往往和保证新闻客观、公正、健康的新闻自律规范产生顾此失彼的矛盾。

因此,本文的研究聚焦“独家新闻”与“自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并具体化为独家新闻与该新闻“未经证实”、“含有暴力、色情内容”和“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这三个方面的冲突。

台湾新闻媒体竞争之激烈已成共识。

以电视为例,小小台湾,全天播出新闻电视台就有7个。

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台湾的电视广告购买方式实行“保证CPRP”模式,即广告商锁定收视率,以固定金额购买收视点,如收视率没有达到原先要求,电视台还得设法补足。

因此,各电视台对赢得收视率的利器―――独家新闻十分重视,对记者每月拍摄独家新闻都有定量要求。

在“报禁”放开以后,台湾媒体以去除政府管制与建立媒体自律制度为重心,强调通过新闻组织颁布的自律规范新闻人员进行约束。

台湾目前有12个新闻组织:如“中华新闻学会”、“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中华民国”通讯事业协会、台湾省报纸事业协会、“中华民国”广播电视事业协会、台北市新闻记者公会等。

①每个新闻组织,甚至每个新闻电视台都有自己的新闻自律规范

而“不侵犯他人隐私”、“不含有暴力、色情内容”、“播出的新闻须经过证实”这三条是所有自律规范中所共有的条文。

然而,新闻组织颁布的自律规范,对新闻人员的约束力极为有限。

如2006年6月台湾媒体观察基金会公布的《犯罪新闻媒体侵犯人权调查报告》发现:2006年5月1日至5月7日晚间时段,台视、中视、华视、民视,TVBS、东森6家电视台播出的新闻中,共有185则触犯“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新闻自律规则,平均每台每晚播出违规新闻4.4则。

②   大陆电视台由于竞争日趋激烈,各电视台也越来越多地在独家新闻新闻自律之间面临选择,业界对加强新闻自律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笔者对CNKI数据库2006年的新闻类论文进行了检索,发现有关新闻记者自律的论文就占了122篇,约占全部523篇新闻类论文的23%,这说明新闻伦理是当前新闻传播实践中的热门话题。

台湾和大陆同根同宗,两岸电视台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

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台湾电视台记者新闻自律的实证研究,对大陆电视台提供有益的启示。

问卷与访谈结合      我们对台湾境内7家全天播出的电视新闻记者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再就问卷调查的结果对当地业界专家和新闻学者进行深度访谈,以求对台湾新闻自律现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问卷调查部分对台湾全天24小时播出的中天、年代、三立、TVBS、东森、非凡、民视共7家电视台所属一线记者发出问卷420份,由在铭传大学传播学院进修的邬建中等同学,利用在台湾中天新闻电视台做实习记者的机会执行调查。

电视台记者平均每天需外出完成3~4则新闻,由于台湾电视新闻竞争激烈,每次新闻现场均有5~6家新闻记者(一名文字记者和一名摄像记者)到场,这样一次新闻现场至少会有十多位记者

我们利用到现场后等待采访及采访完毕等车回电视台等空闲机会,对上述7家电视台记者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采用受访者现场自行填答问卷的方法进行。

同时,台湾电视台新闻分为社会、政治、生产三大类,各类中又分为若干小类,如生产类新闻包括娱乐、交通、财经、娱乐等,我们平均每两天换一个小组,以保证问卷的平均分布。

最后根据问卷接受者的统计分布,通过中天新闻台总监的帮助,对各新闻电视台记者进行补充问卷,保证样本问卷较平均分布在7家电视台

深度访谈部分事先拟好访谈提纲,依据访谈情况向受访对象提出问题。

根据研究目的,我们对如下业界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度访谈:东森媒体集团副秘书长林健炼,中天电视台新闻副总监张以明,民视新闻台召集人蔡明哲,政治大学新闻系主任冯建三教授,铭传大学新闻系主任蒋安国教授。

问卷调查:记者自律状况不佳和竞争过度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共设计了20个问题,其中5道题为单项选择题,另外15个问题采用李克特量表(见右表,“1”表示程度最轻,“5”表示程度最重)。

为加强本次调查信度,我们还设置了部分再测信度题目,经由EXECL软件统计,调查结果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1.在419个样本中,有154人不知道台湾存在新闻行业自律规范(1940年开始存在并已修订数次),占36.75%;有127人不知道自己工作的电视台自律规范(7个新闻台都已制定自律规范),占30.31%。

2.在对新闻自律规范被漠视的原因调查中,认为媒体过度竞争的占总样本的59.90%,认为是政府管理缺失的占19.8%,认为是一线记者不重视的占20.29%。

3.对于促进未来台湾新闻自律建设的关键,155人认为在于观众素质的提高,占总样本的34%;92人认为在于媒体自身的加强,占21.96%;119人认为在于政府监管的加强,占28.40%;53人认为在于广告主的影响,占12.65%。

二、李克特量表题目答案统计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我们认为:1.目前台湾记者在独家新闻自律规范冲突时多选择漠视新闻自律规范

受访者认为做此种选择的可能性在李克特量表中为3.6,甚至有三成以上的记者不知道有新闻自律规范的存在。

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他们对自律规范的遵守也存在差异,如对“不侵犯个人隐私”自律规范的遵守,好于“对新闻须经证实”和“不含有暴力、色情内容”自律规范的遵守。

2.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台湾电视台过度竞争,政府管理缺失,政治和财团的力量过多地染指电视新闻

如在记者认为工作中收视率的压力程度及广告主对新闻自律的影响,在李克特量表中均达到3.8。

在对新闻自律规范被漠视的原因调查中,认为媒体过度竞争的占总样本的59.90%,认为是政府管理缺失的约占总样本的19.8%。

题目程度平均值1―5   你觉得目前台湾新闻电视台漠视新闻自律规范的严重程度4.5   能获得高收视率,但内容违反自律规范的独家新闻在你们台播出的可能性4.3   你们觉得自律规范的有效性2.2   上司要你们遵守自律规范的严格程度3.1   在你工作中抢独家新闻压力程度3.8   在独家新闻自律规范的冲突中选择独家新闻的可能性3.6   因未经证实而舍弃独家新闻的可能性1.9   因暴力、色情内容而舍弃独家新闻的可能性1.6   因不侵犯他人隐私而舍弃独家新闻的可能性2.1   觉得违反自律规范新闻再在媒体出现的可能性4.4   你对当前新闻电视台新闻自律的满意度1.9   你认为台湾政党对新闻自律的影响程度3.3   你认为广告主对新闻自律的影响程度3.8   当前收视率统计由每分钟改为每十五分钟对新闻自律的影响程度2.8   你对未来新闻自律的乐观程度2.5   3.一线记者普遍对当前新闻自律现状不满。

李克特量表题目调查显示:对当前新闻自律满意度仅有1.9,认为违反自律规范新闻在本台播出的可能性为4.3,大家对未来新闻自律的乐观程度只有2.5。

大家对新闻自律日趋悲观。

4.对走出上述新闻自律困境的出路,受访者认为首先应靠观众素质的提高。

因为“收视率指挥棒”总是要指向大众口味的,如果观众的媒介使用动机更多集中在对“即时报偿新闻”的满足,那么电视台抢独家新闻的压力就在所难免,而要增长观众对“延迟报偿新闻”的需要,这与提升观众的媒介素养有关。

③其次是政府管理的加强,最后才是电视台自律的加强及广告主的正面影响。

受访者认为目前台湾当局将收视率统计由每分钟改为每15分钟对新闻自律的影响程度并不大,在李克特量表中显示为2.8。

深度访谈记者自律的责任和漠视规范的原因      一、业界专家访谈      1.你们要求记者在独家新闻新闻自律规范冲突时如何选择?   几位受访者都表示要求本台记者严格遵守自律规范

但同时认为应鼓励记者抢独家新闻记者只能是做个记录者,不应给予过多限制,而踏刹车的责任应在高层。

高层主管按照自律规范新闻进行把关的责任甚至大于赢取收视率的责任。

2.如果有“未经证实”、“侵犯他人隐私”、“含暴力与色情内容”等违反自律规范的独家新闻出现在你们电视台,你们如何选择?   受访者认为真实是新闻的第一要素,但有些新闻如马英九“特别费案”在报道时是没法证实的,但是不是未经证实就不能报道?电视台应负起社会监督的责任。

其次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新闻受访者认为是不能接受的。

但同时认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是很难界定的,所以在收视率压力下会有“打擦边球”的情况出现。

在暴力、色情内容方面,受访者表示政府对此有明确规定,划分了普通级、限制级等不同级别,会严格按照政府相应规定来办。

另外,受访者还提到在竞争中其他电视台的表现也是一重要参照,如在“黑道光碟案”中各家电视台均播出了暴力画面,最后全部电视台也都受到了政府的处罚。

电视台自律就应从犯错中改进,从观众的反应中改进。

3.你认为加强新闻自律的出路在哪里,目前收视率统计由1分钟改为15分钟会有作用吗?   受访者认为加强新闻自律要靠政府和社会共同来推进,在目前台湾的过度竞争环境下,单单靠电视台没法有大的作为。

目前收视率由1分钟改为15分钟,会使收视率统计更加客观,但不会改变收视率决定一切的现状。

二、学者访谈      1.对于台湾新闻电视台记者在“独家新闻”与“自律规范”之间的选择行为的问卷调查结果,您认为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吗?如果不正常,会有怎样的危害?   几位受访者认为台湾记者为强调抢独家而漠视自律规范,是在收视率压力下的短视行为。

这样长久下去会给各电视台的形象和公信力带来致命伤害,最终会让观众对媒体产生厌恶,失去媒体赖以生存的受众市场。

因此电视台只有加强自律才能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

2.你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台湾电视市场的过度竞争和政府管理缺失是主要原因,其中市场的过度竞争是因为在“新闻自由”的口号下过小的市场(约2300万人口)存在过多的电视台(总共30多家,100多个频道,全天播新闻的就有7家),同时政府的监管也不到位。

3.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哪里?   完善政府对电视台的合理监管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但不能完全依靠政府。

目前出现的问题是台湾整个媒介生态环境的问题,所以要靠政府、媒体、观众和社会力量如广告主、民间组织等来共同努力,当然政府应在当中起到引导作用。

4.怎样看待新闻自律与他律之间的关系?   对电视台记者自律观念的培养,对电视台的合理管制及正确引导,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自律还应当由他律来保证,完全依靠自律就没有自律,过分强调新闻自由就会伤害新闻自由。

(作者分别为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在整个问卷调查过程中得到了中时集团社长林圣芬、东森媒体集团副秘书长林健炼、铭传大学传播学院院长杨志弘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   注释:   ①林有庆:《政治过渡中传媒所面临的挑战》,《台湾记协通讯》2005年第4期   ②项国宁:《犯罪新闻媒体侵犯人权调查报告》,台湾媒体观察基金会,2006年   ③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认为新闻可分为即时报偿与延迟报偿两类:即时报偿新闻提供阅听大众即时的满足,诸如犯罪、灾难或娱乐新闻等;延迟报偿新闻则如教育、科学或公共事务的讨论,对消费者的影响与刺激并非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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