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制度

律师事所印管理制 .所所有印由出纳保管保管人员接到印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颁发机构、收到日期、印名称、收到枚数、领人姓名、启用并登记盖印鉴。

.所有印应专门加锁置牢固柜或者抽屉;管理人员对己保管印应该常检及清洗细心保护。

3.旦发现保管印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该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明情况及处理。

.使用印必须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批准批准人应有批准手续并用印登记表上明批准手续和用印登记要妥善保存备。

5.印保管人对所盖印必须认真审并详细登记登记项目如下编用印单位容用印数办人姓名批准用印姓名盖印姓名

6.盖出各种印必须位置恰当体端正图形清晰。

7.凡不条、5条规定者印保管人有权拒绝盖印

8.所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登记方可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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