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电器厂测量、监控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使量具、检测仪器设备之运用与保管达到管理制度化、系统化,藉以确保各类仪器(具)精度,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所有与产品品质相关之量具、检测仪器设备之校验、维修、报废、保管均属本程序管理范围。
3.权责。
3.1 工程部。
工程部确定允差,提出需求。
3.2 品管部。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2 工程部根据工作情况提出仪器需求,并确定仪器所需之允差,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编号管理,确定其校验期限,登记在仪器总表 及仪器档案相关项目中。
5.2.1 编号方法﹕第一位取仪器全称首字之汉语拼音第一字母,如有重复取第二汉字汉语拼音第一字母,第二位及第三位为序号,由01—99依次编订。
5.3.1 内校时,依照《仪器内部校验指导书》进行。外校时,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认可之校验机构进行校验。校验后,依其校验结果与5.2中所确定之允差进行比较,以判定仪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记录在仪器校验报告中。
5.3.3 校验不合格时,首先追溯已用其检验之产品。具体作法是:用同精度合格之仪器一批一批往前重新检验,直至可判定仪器合格日为止。追溯由工程部发出仪器校验不合格通知单,通知品管部进行,追溯结果体现在 仪器校验不合格通知单上。再对仪器本身作出判断,是否可以限制使用,并加以标识。若无法维修,则由工程部提出报废申请单,仪器价值在200元以下者由工程部主管批准;仪器价值在200元以上者由付总经理批准(此为建议做法),核淮后方可报废处理。
5.3.5 标识方法依照附件二执行。
5.3.6 校验、维修、限制使用等情况均应记录于仪器档案中。
5.4.1 游标卡尺、千分尺使用后应清洁表面,长期不用则须涂抹保护油,并置放于包装中。
5.4.2 对于标准件(内校用),不得携入现场进行测量产品用。
5.4.3 对于铁损机、电流表、功率表等贵重仪器,确定专人使用。
5.4.4 若因意外损坏仪器,使用人员应立即将仪器交工程部,依5.3进行校验。
5.5 有关记录依《质量记录管理程序》进行保存。
6.相关文件。
6.2 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7.使用表单。
7.1 仪器总表。
7.2 仪器档案。
8.附件。
8.1 测量与监控设备管理流程图。
No。
是否合格。
No Yes。
Yes No Yes。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下次校验日期。
判定人日 期。
合 格。
4 cm。
6 cm。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下次校验日期。
判定人日 期。
限制使用 ( )。
4 cm。
6 cm。
判定人日 期。
6 cm。
2.说明。
2.1 原则上,于校验后,以上标签应清楚贴在仪器正面,以方便使用者。
2.2 标签粘贴后,应加贴透明胶于标签表面,以防止损坏标签。
2.3 如因仪器操作不便或体积过小,不可以于仪器上贴视以上标签者,则应为每一仪器确定一固定包装,标签贴于包装上,于仪器本身上标识编号,使用完毕后即放入包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