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策略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剧,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各种转型问题,社会管理机制落后成为当前发展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首先将介绍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内涵与意义,然后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思路进行分析。

最后提出几点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的形成。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公民 政府 社会管理 机制   一、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内涵与意义   (一)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内涵   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让更多的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并且随着政府部门面对的社会问题日益复杂,让公民全面协助参与政府部门的社会事务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是指为了达成社会多元化发展需求,以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让公民从个体的立场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府公共部门的政策制定,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完成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其中公共参与社会管理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也为维护公共事务的有序开展提供支持,并最终保证社会管理目标的达成。

(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义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可以优化政府权力的行使,为公民表达自我诉求提供更多的正面影响,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分配,从而提升社会管理的效率。

而从公民角度来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事宜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可有效培养公民的社??责任感,在保证其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公民的主体化意识也能够得到加强,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全民参与的热情。

具体来说意义有以下几点:   第一,公民参与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目标。

社会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民主平等、文明法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种种社会问题频发,公民的权益难以得到较好的保证,因此只有全面实现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从而维护好社会秩序,解决好社会矛盾,避免社会危机的爆发。

第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经济、文化、科技等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政府如何整合、分配多项社会资源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形成全面覆盖管理的体系,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疏漏或是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这就需要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能够协同政府工作。

第三,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

为了让公民帮助政府处理好社会管理事宜,国家赋予公民个人和组织机构民主权利,使其能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中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利益诉求,具体形式如制定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征集意见、召开听证会、个人访谈、投票等,使公民权益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得到体现,这也体现了社会管理的公正性。

二、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思路   (一)理念上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政府处于主导地位,“政府本位”是指政府社会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权力的唯行使者,公民只充当其附庸。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上需要处理的事务日益增多,政府管理事务中逐渐出现资源分配不均衡、工作效率下降等问题。

因此让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中来,有助于处理好政府职能失效领域的事务,并加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在公共事务中的监督、协调等作用,有利于提升社会管理的公共性。

这需要政府积极作为,既要重新自我定位,还要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为公民更好地参与提供制度环境。

(二)职能上由“全能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   我国在中央集权模式的影响下,政府社会管理事务中习惯全面包揽,这实际上反映了过去计划经济遗留的弊病,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同时扮演了决策者、执行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然而不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为人民服务就无从谈起。

因此政府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主制度为导向,把为人民和社会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虽然政府社会管理中仍承担着主导性责任,但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才能够让公共管理服务质量更上层楼。

(三)方式上由“政府控制”向“公民参与”转变   受计划经济的历史影响,政府的权利覆盖了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各方面,全权控制,包括生产、供应、转移、流通等,公民几乎没有参与公共产品分配的权利。

但随着社会进步,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实现市场的自由调节,公民个人能通过社会机构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中来。

但这同时也需要公民自身转变观念,主动承担起社会管理的责任。

三、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策略   (一)确立政府公民合作治理的新理念   首先,政府转变职能,重新进行自我定位。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节奏,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政府,必须明确意识到让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从思想观念上转“政府本位”为“民主本位”,重新审视自我、做好定位,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理念,一切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都要以满足公民需求、保证人民利益为基本价值导向,在实际行动中也要落实与公民的协同合作。

其次,政府要对公民参与社会管理进行及时反馈。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事务,既能够通过影响政府法律、政策的制定间接维护个人基本权利,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还能够充分实现个人的价值。

此外,政府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自身让出了权力,实际上政府是在公民的协助下减少了自身工作量,成为了社会管理的最佳受益者。

应明确政府公民的目的都是为了使社会环境和治安更加的和谐,两者应当据此形成通力合作、有无相通的沟通模式。

政府对于公民参与社会管理要形成正面及时的反馈机制,主动提供帮助,与公民合作进行社会管理,真正激发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

最后,政府要从思想上明确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保障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和作用。

政府要想制定出能保证公民全方位参与社会管理事宜的有效法律政策,就必须从思想理念、价值观念上理解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义所在,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综合考量公民参与所具有的促进作用,从而进步优化政府政策制定、完善社会运行机制、推动民主化进程、兼顾政府管理缺失的领域,有效预防政府管理在个别环节上的缺失。

(二)推进公民参与的基层民主政治改革   政治民主化就是废除个人或少部分人的专制,从而使国家政治权利的行使者由少数人转为多数人,使行政权力掌握在人民的手中。

民主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前提,它能够帮助个人在社会实践进程中有效地保?C自身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但是我国当前的基层民主制度还不完善,需要逐步进行基层民主体制改革。

首先,以推进党内民主为起点,逐步扩大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

我国从建国以来便形成了共产党执政、其他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制度,随着社会进步,公民对于个人权利的要求和社会价值的诉求也日益增多,这就需要发挥党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推进党内民主,积极推动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增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强度,进而为其他社会领域建立个可供效仿的榜样。

其次,完善我国法治建设。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重点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且能使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

完善我国法治建设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积极倡导和组织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政府与人民合力推动法治建设。

此外,从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政府既需要公民个人增强法律意识,也要保证公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政府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行使权力,同时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在司法制度方面要保证司法体系的独立性,规避司法审判受到其他交叉权利的影响。

在立法操作方面应当广泛采纳民众意愿,从源头上为依法治国、民主治国提供保障。

最后,扩宽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渠道

要想推动民主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为公民参与管理建设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随着社会管理的组织的逐渐增多,公民虽然在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是能有效管理社会事务渠道仍然有限,国家发展要想走向真正的民主法治,就必须增加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形,从而形成稳定的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机制

(三)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当今我国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渠道单一、有限,难以满足公民的利益需求,这就需要政府积极扩宽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渠道,通过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培养社会民主组织、建立稳定的政府公民合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开放舆论等形式,激发公民参与热情,提升社会管理水准。

一者,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保证

要让基层民主党派、组织等充分行使参与政治管理的职能,就必须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基层民主自治、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政治协商会议的功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间相互沟通,充分采纳民意,使公民能通过多种渠道真实便捷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建议,真正参与社会管理事务

二者,培育民间非政府组织机构。

政府组织机构能在政府权力缺失的部分领域承担起统筹社会管理的职能,切实表达社会利益需求、维护公民权力,但非政府组织也存在着缺乏独立性、职能不完善、过度行政化、存在依赖性等问题。

但只要积极引导民间非政府组织机构向正面的方向发展,发挥其桥梁作用,仍然能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巨大助益,让公民通过非政府组织机构这一中间环节向政府表达意见,从而提升维权和社会管理的效果。

三者,发挥舆论的作用。

不仅要依靠新闻、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应当积极构建起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网络沟通平台,完善舆论传播机制,实时为公民提供有关政府管理决策和行动的信息,并建立起公开透明的沟通渠道,让公民能就社会管理问题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见。

(四)持续构建公民参与的互动合作机制   第一,政府保证及时更新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情况,保证信息的真实公开。

政府在进行政策制定和管理决策时,应保证全程信息公示,既能做到前期充分采纳民意、考虑公民的建议,又能实时跟进决策实施动态。

只有当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为得到重视和保护,才能充分调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

反之如果政府社会管理进程中出现隐瞒虚报,或者只征集意见但不践行的形式主义,就会使政府一定程度上丧失公信度,一旦公民政府失去了信赖感,那么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完善政府公民建议和需求的回复机制

一方面政府要注重扩宽和创新回复机制,过去的上访、投诉等方式已无法满足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需求,政府应当积极创设新的沟通渠道,如设置公开参观日、开展人民座谈评议会、建立官方公共网站等方式,保证公民时刻都能参与社会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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