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线路敷设施工方法

酒店线路敷设施工方法。

1 线槽敷设支架安装

1.线槽敷设

A、强、弱电线槽分槽敷设,如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内,用金属板隔开。

B、弱电系统中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分槽敷设

广播、电话等电压等级较高的线用金属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或以单独的线槽、管敷,200V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不与弱电的信号电缆(电线)同槽、同管敷设

C、火灾报警系统的线路按设计的要求单独使用专用线槽,其线槽的要求满足设计的规定。

D、线槽安装位置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超过50mm,水平偏差不超过2mm,垂直偏差不超过3mm。

E、线槽直角时,其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10倍。

F、电缆或电线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超过线槽截面积的40%,载流导线不超过30根。控制、信号或非载流导体的电缆或电线的总截面积不超过线槽截面的60%。

G、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采用热膨胀补偿措施。

H、线槽接地,接缝处有连接线或跨接线。

I、地面暗敷线槽制造长度一般为3m,超过6m加装分线盒。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必须与地面平齐。

2.支架安装

A、支架安装应根据建筑结构不同形式选用不同支架型式及固定方式,对于钢结构的建筑其支架安装支架安装节点样图进行安装

B、支架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以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C、电缆支架间距离宜为:当电缆水平敷设时为0.8-1.5m,垂直敷设时为1.0m。

D、水平安装线槽保护管用的金属支架间距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无明确规定,支架间距宜为1.5-2m;并在距下列部位0.2m处也应设置支架:拐弯处、终端处、接线盒,垂直安装时可适当增大间距。

2 电线管敷设

1.弯制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管的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

B、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当穿无铠装的电缆且明敷设时,不应小于保护管的6倍;当穿铠装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与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C、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D、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2.护管在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长度超过30m,无弯曲;。

B、管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C、管长度超过15m,有两个弯曲;。

D、管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

3、金属保护管跨接应符合的规定:

A、当配管采用镀锌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外,管与管、管与金属盒连接后不必跨接。

B、当配管采用镀锌管时,除设计明确要跨接时,明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C、焊接钢管可采用直径6mm圆钢跨接,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6倍。

保护管内穿有大于或等于100V载流导体时,则保护管的连接应保证电气连接的连续性。

3 电线电缆敷设

1.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它硬件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2.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其外径的10倍。

3.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60%,线缆穿管敷设利用率≤40%。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电缆沿支架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当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当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

4)在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6.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敷设时,宜大于0.8m。

7.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应作密封处理。

8.弱电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4 光缆敷设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接续

4.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应由人逐个经人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成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5.光缆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光缆接头护套。

6.光缆敷设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7.在光缆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8.开启式Ⅰ型光缆接头盒的埋式光缆和管道光缆开剥尺寸应符合国家规定。

9.半开启接头盒的光缆开剥尺寸。

5 线路测试与工程验收。

1.电缆(电线)绝缘电阻的测试两端设备连接时,必须进行电缆(电线)绝缘电阻的测试,其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接续

应由受过专门训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它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

耗达到最小;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光缆接头护套。

3.光缆敷设后,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4.综合布线的线缆测试

按GB/T50312—2000规范进行。

5.工程验收。

1)电缆、电线、光缆、综合布线的敷设必须符合施工图的要求。

2)工程验收必须具备如下资料:

A)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B)质量检测和评定报告(线槽保护管、线路敷设等);。

C)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D)电缆、电线、光缆、综合布线的测试记录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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