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和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畏惧,增进其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终止咨询关系。

五、耐心聆听来访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惑和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觉得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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