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年秸秆露天禁烧监督查处工作方案】 自贡市露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

禁烧办〔0〕   市0年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处 工 作 方 案。

切实做我市05年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石禁烧办〔05〕 )要特制定方案。

、成立监督工作专班 成立由市委农办方晟、环保局陈、农业局、农机局牵头9监督工作监督组长分别由各单位有关责人担任。

组责镇、办事处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二组责桃镇、镇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三组责镇、乡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四组责镇、镇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五组责镇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刘  浏   六组责镇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七组责镇、洲生态济开发区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八组责镇、镇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九组责办事处、原种场、种畜场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

组 长 组 员    秸秆禁烧监督处办公室设环保局环境应急与法制监督科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组 员   二、监督工作

夏季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06年5月0日至6月30日。

秋季秸秆露天禁烧监督工作06年9月0日至0月3日。

三、明确监督工作职责 、每天800—030要坚持不断地巡。

、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痕迹(黑斑)监督工作人员应对黑斑地、焚烧面积等情况用纸标明并照相取证填写《秸秆露天禁烧现场监督处情况表》。

3、巡程接到群众举报应立即赶往现场调用纸标明所乡镇、村组及所属农户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不巡工作段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应记录备案并次日赶往举报地调用纸标明所乡镇、村组及所属农户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5、发现火及黑斑应与所属乡镇办区通报情况并立即通知乡镇办区禁烧工作人员到现场签确认。

如人员不到或不签由监督工作组代签确认。

6、要认真填写《秸秆露天禁烧现场监督处情况表》次日上午830前上报给市环保局   禁烧处办。

环保局禁烧处办将情况汇总每周五报送市禁烧办。

禁烧办通面件、手机报、电视等方式通报全市。

7、实行监督工作组长责制。

环保局参加监督工作人员承担相关业和信息报送工作

车辆由各监督工作组长所单位安排。

四、设立秸秆露天禁烧投诉举报电话环保局设立秸秆露天禁烧投诉举报电话369并电视、络、手机报上公布电话由专人责值守值守人员巡工作接到举报立即通知责该区域监督工作组赶到现场调处理;不工作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应记录案并次日上午800前通知责该区域监督工作组进行调处理。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06年 月 日   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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