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高校学生被骗情况法律分析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 高校学生 法律法规。

作者简介:赵睿佳,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研究方向:法学或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ki.1009—0592.2020.03.265一、 高校学生被骗情况基本分析。

(一)高校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成为当前发案上升速度最快的一类突出犯罪活动。因其严重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一些手法简单、初级的诈骗案件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据新闻媒体报道,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8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0%、41.3%;5月、6月连续两个月在全国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下降。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对于中奖短信、点击链接、冒充公检法、机票改签等诈骗手法已经有了一定了解和防范,警惕性也日益提高。

但是,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进帐快、来钱多、远程非接触、隐蔽性等特点和极大诱惑力,犯罪分子仍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快捷的网银转账手段,疯狂变换犯罪手法,抓住社会热点组织团队精心设计骗术,导致新型网络诈骗不断出现,人民群众屡屡上当,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一再被侵犯。特別是对于涉世不深,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高校学生,所产生的不安全隐患、造成的恶劣后果就显得尤为突出。

2019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姜姓大一学生,因校园贷不堪承受压力,结束与父亲的最后一次通话后,从10楼跳下身亡。同月,一名24岁的海口女大学生同样是无力偿还25万元贷款,在房间烧炭自杀。10月,甘肃兰州2名女大学生,因为在网上兼职中分别被骗8000元、6000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些早已不是个案,在互联网搜索页面输入“电信网络诈骗学生跳楼”词条,仅此一项就出现相关信息达581万条。据相关资料反映,高校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占受害对象的20%,已经成为主要易受害特定群体之一,2019年前4个月,北京市高校日均发生电信诈骗案件2.9起,发案量已占到高校刑事案件一半以上。

(二)高校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分析。

1.网络兼职刷单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从微博、短信上发送可兼职刷单的信息,以赚取佣金为诱,指引大学生多次刷单支付,在给予一二次兑现后,却以“系统故障”等为由,要求再次刷单连续付款后,拉黑受害人。此类案件发案多,但一次发生额不多,诱骗性、隐蔽性较大,学生上当较多。

2.网络贷款诈骗:即俗称的“校园贷”,犯罪分子往往从微博、短信上发送金额小、无抵押、到帐快的贷款信息,指引急需用钱的学生下载APP贷款平台进行贷款,然后以预付利息、缴纳保证金、收取解冻费等方式骗其不断转账打款,或以高利率、复利逼迫受害大学生再次贷款,此类案件往往还实施软暴力,最终逼迫学生无力偿还、走投无路。

3.冒充客服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电商客服,致电受害人,谎称受害人购买的货品缺货或存在质量问题,利用各种理由一步步诱使受害人转账或从借款平台中贷款给嫌疑人。因学生多从网上购物,会在不经意间就中了圈套。

4.借用补助救助助学金发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打电话给学生家长或学生,以申请的补助、救助、助学金到帐查询为借口,要求学生提供银行卡,指令其在自动取款机上进入英文界面进行操作,伺机转走钱。此诈骗犯罪侵犯的多为贫困学生,更容易在经济和精神上对家庭和学生造成打击,引发悲剧。

(三)高校学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认知情况分析。

为深入研究高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认知情况,确保分析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笔者以问卷法为定量研究的方式,制定了“关于高校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认知情况的调查问卷”50份,在甘肃省兰州市面向共计五所不同高校学生随机发放30份,为拓展研究的广度,还面向高三学生随机发放20份。问卷设计包括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类型了解程度及渠道,是否有过被骗情况,课余爱好、日常生活费支出、兼职理财的意愿以及对电信诈骗的看法、接受宣传教育的情况等。

根据对50份回收问卷的数据收集、定量分析和研究,笔者分析得出:100%的大中学生都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对电信诈骗案件有所知晓,80%的大学生对较为传统的诈骗类型有所了解,20%的大学生了解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部分类型,100%的高三学生不知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具体类型。有80%的大学生称自己收到过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有1名大学生有在网购中遇“客服”短信告知订单异常上当的情况,但在支付过程中及时止付止损。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大中学生中,大家一致表示了对电信网络诈骗案的恐慌和谴责。

因本调查所面向的大中学生是在西北内陆,受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制约,调查的结论具有地域等方面的局限性。二、造成高校成为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灾区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内因。

1.使用互联网频率较高。在本次问卷调查中,100%的大学生有最少一件可上网电子产品。大学生对电子产品、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现代化通信手段接受度大、掌握快,是信息时代最活跃的人群,已经成为互联网运用的主要用户。这也意味着在更加深入、有效获取新信息、新知识参与网上互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网络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对象。

2.消费能力低,消费欲望高。在本次问卷调查中,男性、女大学生各占一半,女学生的课余爱好60%为阅读,50%为上网,日常生活费支出集中在穿着、装扮上。男学生的课余爱好80%为网络游戏、40%为运动,日常生活费支出集中在吃喝和购买游戏皮肤装备上。从侧面反映了如果当大学生在穿着打扮、娱乐活动等生活上有过高消费需求时,就会产生与自身能力不相匹配的资金需求。

3.社会经验不足,缺乏甄别能力。大学生从校园走入校园,初入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辨识能力不强,同时还有强烈的参与社会活动、发挥经济自主权的意识。在调查中有80%的大学生、50%的高三学生都希望在大学从事兼职工作获得一些生活费用、锻炼社会生存能力,90%的大学生希望在毕业时通过互联网获得考研、求职等信息,这都容易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陷阱。

(二)高校原因。

1.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不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大学生思维活跃、充满个性,面对这样的群体,很多大学崇尚自由、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致使学生价值取向扭曲、艰苦奋斗精神淡化、享乐思想严重、心理素质欠佳,在充满诱惑的互联网空间极易上当受骗。

2.法律知识宣传缺失。在调查的学生中,40%的大学生是通过学校宣传知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仅有20%的学生大概了解部分新型犯罪的类型,对于犯罪的具体手法没有更深入的认知。从侧面反映了高校没有紧随形势的发展开展对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的宣传教育,疏于对学生日常法制教育与宣传的规划性和普及性安排。

3.条例规范缺失。在对新入学学生、即将毕业学生在入学补助、扶助,毕业就业指导上缺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未能仔细摸底、全员通知,造成部分贫困学生不知晓不懂得依托学校的力量完成学业。

(三)社会原因。

1.立法滞后。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对其單独作出规定。虽然2016年12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但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存在概念不明晰,没有“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罪名,《意见》中仍未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定罪量刑的规定。

2.执法问题。因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具有的非接触性、隐蔽性和团队作案的鲜明特点,所以存在数据取证难、群众调查难、源头查找难、技术支持难、追赃难、耗费人力精力大、行业间存在壁垒等问题。

3.部门监管力度不够。2018年5月,中国银联通过大数据分析得知,超过九成的电信诈骗案源于个人信息泄露。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办中,发现还存在有诈骗短信得不到应有的监控管控,商业APP可以随意或强制获得企业或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可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问题,这些都暴露了相关部门监管失责的问题。三、关于防范打击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大学教育扶助作用。

一是学校、家长等相关部门人员要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生活兴趣与习惯,远离电信诈骗灰、黑产业。二是对学生在升学、创业中提供援助和引导。学校应研究制定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政策,通过设置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寻找正确的减轻家庭负担的途径。三是与公安、法院、金融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开展讲座、建立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微信群、鼓励学生安装防电信诈骗APP软件等方式强化学生防范意识,并将这些做法纳入到发放录取通知、新生报到、毕业求职等环节。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及法律预警提示,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大防范力度。

一是加强三大运营商的主动配合,主动研发相关技术、提升科技含量,从源头杜绝电信网络诈骗的渠道。二是各商业银行、金融网点要对大学生办理业务时加大防骗宣传和提醒服务力度,发现异常转账、取款、汇款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警。在ATM机等自助终端醒目位置悬挂标语、张贴提示,银行柜台和自动柜员机设置防诈骗提醒;在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网络操作界面设置自动弹窗提醒。三是工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营商加强对诈骗信息电话的筛查拦截、对非法贷款平台的审查关停,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基站厂家的查处、打击。

(三)加大司法工作中的打击力度。

建立并履行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制度,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立法中提高前瞻性,制定基于全国各地不同情况而确定的电信网络诈骗惩处标准,完善惩处出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条款。在司法中加强与金融、通讯运营商、网络服务平台的协作配合,建立大数据库,提高运用大数据能力和打击的针对性。特别是更加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的,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当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高校学生被骗情况较为严重,源于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社会、学校及家长引导不到位,不良的社会风气等多方面原因。解决此问题需要更完善细致的立法,更有针对性的引导宣传及高校学生群体更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

参考文献:

[1]京高校日均发生3起电信诈骗学生成新受骗群体之一[EB/OL].新乡新闻网,2019年9月8日.

[2]刘爱娇.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J].云南法学,2013(6).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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