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局建立校长岗位津贴制度通知

教局关于建立校长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

县中学、县完小、各乡镇小学:

为不断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教育,激发校长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校长队伍素质,经县教体局局长办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及分管教育书记、县长同意,决定从20XX年3月份起实行实行校长岗位津贴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各学校校长书记每月补发岗位津贴100元,各校校长每月补发岗位津贴50元。

特此通知。

附:各校校长、副校长名单。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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