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改善双方的居住条件,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权属甲方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为保证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权属甲方位于**县丙妹镇环城路县法院综合楼第一单元七楼面积79.21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房屋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首付给甲方定金叁万元(30000.00元),余款在甲方交房时付清。
四、房款交清后,甲方将房屋手续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提供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相关材料。
五、房屋转让后,房屋内的基础设施保持不动,甲方仅将一户一表(电)、闭路电视手续等转到甲方名下,设备全部交乙方使用。
六、交房时间:甲方在购买的**花园住房交房后60天内将本房屋移交给乙方。
/。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