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

一、 电子 银行业务的基本定义。

电子银行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计算 机银行”、“手机银行”的统称,也就是银行借助客户的个人电脑、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通讯终端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计算机 网络 或专用通讯网络、因特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向客户提供 金融 服务的一种 现代 化方式。“网上银行”是指借助因特网作为传输的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方式。这既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又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电话银行”是指客户通过电话向银行发出交易指令,完成交易。“手机银行”是指客户通过移动电话向银行发出交易指令,完成交易。“计算机银行”则是银行为提高对一些高端客户(主要是公司客户)的服务效率,在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和公司客户业务系统之间设置专线,客户通过自身的电脑终端即可以处理业务。   2001年5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的风险管理原则》将电子银行定义为:“持续的技术革新和现有的银行机构与新进入市场的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得从事零售和批发业务和客户可以通过电子的销售渠道来获得更为广泛的银行产品和服务,这统称为电子银行业务”。 毕业论文   国际清算银行认为,电子银行业务泛指利用电子化网络通讯技术从事与银行业相关的活动,包括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行为,是通过电子渠道提供的银行产品和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包括商业POS机终端、ATM自动取款机、电话自动应答系统、个人计算机、智能卡等设施。   电子银行业务的办理过程,实际上是电子货币 应用 的一种具体表现。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在历经了实物、贵金属和纸张载体之后,在支付领域出现了引人注目的电子货币。就现阶段而言,电子货币是以即有的实体货币(现金或存款)为基础存在的具备“价值尺度”和“价值保存”职能,而且与实体货币之间能以1:1比率交换这一前提条件而成立的。电子货币的出现极大地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但是,作为支付手段,大多数电子货币不能脱离现金或存款,是用电子化 方法 传递、转移,以清偿债权债务实现结算,现阶段电子货币与现金和存款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电子货币的“价值保存”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即基于各种卡的“电子钱包”和基于网络技术的“数字化现金”。      二、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      电子银行相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银行,而是传统银行在信息 社会 的角色定位和社会职能再创造。电子银行业务相对于银行业务来说,也不是一个新业务,而是传统银行业务利用现代社 会计 算机和通讯技术而创新的一种新的业务方式。 论文网   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不断 发展 ,电子支付工具种类也不断增加,如银行卡、电子支票电子钱包等。电子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金融服务便捷而高效,另一方面又不利于监管。因此,电子银行的开放性,电子现金的匿名性、银行服务的不间断性,客观上为犯罪分子利用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洗钱带来了可能,而这种洗钱方式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隐蔽,不利于反洗钱的发现与侦查。防止电子银行电子支付结算方式被用于洗钱,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活动开展的现实 问题 ,摆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面前。   意大利西西里墨西纳大学的一位教授说:“互联网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它不需要中间人,所以也不用去找一个腐败的银行家。意大利的黑手党帮派对这种技术掌握的很快,对他们来说,让一切消失于无形正变得越来越容易”。   现在,国际上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极为普遍,而其中利用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洗钱犯罪的现象更是值得重视。意大利警方曾宣布,意大利黑手党利用互联网洗钱已经达到数亿英镑,大笔金钱消失在电脑空间里,等到再出现时就成为了某电子商业的股票,引起股市行情的极大波动,原因是黑手党控制了在线交易银行。意大利黑手党一般通过互联网将黑钱先存入在美国的一个公司以及新西兰的开曼岛上,有一部分还打入了以色列和西班牙的账号,然后再存入瑞士,最后到了罗马尼亚、俄罗斯和利比里亚的银行,成为“合法”的财产。一旦黑钱成功地进入银行系统,接下来变为合法便容易多了。将黑钱通过网络银行清洗 自然 较传统通过现实银行方便得多,它可以更隐蔽地切断资金走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三、电子支付工具洗钱特点      电子支付工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庭,其品种也是名目繁多。电子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钱包电子钱夹、电子支票等。以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是指信用卡,现在,电子货币除了信用卡外,还有电子现金电子零钱、安全零钱、电子信用卡、在线货币、在线现金、数字现金、数字货币等。   电子钱包电子商务活动中购物顾客常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是在小额购物或购买小商品时常用的新式钱包电子支票是网络银行常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者利用数字电文代替支票的全部信息,就是电子支票电子钱夹是一种能够装载和读出电子钱包和智能卡(也包括各种信用卡或电子信用卡)等电子支付工具信息的小型便携装置。电子支付工具的最基本的特点就是现金无纸化和数字化,资金的转移快捷方便,但也无影无踪。   利用电子支付工具洗钱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洗钱方式,而且这种洗钱方式还具有以下特点:   (1)隐蔽性。客户无须面对银行业务人员和信托柜台完成支付交易,只需要通过国际互联网,运用对相关计算机的操作即可完成。如果银行没有完整的支付交易报告系统,就无法从浩繁的电子支付交易中识别可疑交易。经验表明,异常的可疑资金交易,很多是由银行职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由于电子支付工具无需要银行职员办理,如果利用电子支付工具洗钱不仅成功率高,而且还不容易被发现。逃避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司法部门侦查的可能性加大。

(2)匿名性。与传统的签名盖章不一样,对于交易双方身份的确认,电子支付系统主要是通过对公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完成的。只认“证”而不认人,收单银行电子支付工具发行银行、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CA)认证中心。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方的存款余额,而不可能性审查支付方资金的来源及性质。加密技术一方面保护了客户的隐私权,为客户的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也为调查和惩治洗钱犯罪带来较大的难度。如果有关信息被加密,执法机构很难知道该信息的来源、目的地,以及是否包含电子货币的转移,更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调查和追踪洗钱犯罪。 代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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