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发文规定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及发文规定。

第1条 合同管理:

(一)制定合同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观念;。

(二)认真阅读、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权、利,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的情况,结合结果,再一次审核合同条款确认履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确认以上无误后,总结本合同履行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由负责执行本合同的人员专题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待总经理批示后纠正不足,连同合同总结一并存入公司档案室,以备查。至此,本合同履行结束。

第2条 发文规定:

(一)经济合同发文程序:部门起草、办公室修改、总经理助理审查、律师审核总经理签批;。

(二)文件(文书)发文程序:部门起草、办公室检查、总经理审阅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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