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网产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电网建设工作计划

、促进智能产业做做强二、鼓励智能企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五)对列入省级以上重技术创新项目首台(套)产品国、省有关部门认定并拥有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属国首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形成产业化产品按照首台(套)产品研发费用50%给予高不超00万元奖励

(六)鼓励智能企业加速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投00万元以上(其设备投入85%以上)项目竣工投产按投总额3%高不超00万元给予项目补助

(七)智能企业研发(R费投入占其当年销售收入比重达5%以上且研发费达300万元以上按当年实际研发投入费给予%奖励奖励额不超00万元

三、支持智能电产学研合作与体平台建设(十二)鼓励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科研成或开展技术难题攻关合作项目认定可按照所支付引进费用0%给予补助高不超0万元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区智能企业围绕智能产业共性技术牵头成立技术创新盟并有效运作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奖励;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建立智能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孵化平台、技术移心给予30万元次性奖励

对批准组建并正常运行企业博士工作企业院士工作给予5万元补助

(十三)对承担省级以上重科技专项单位项目通验收其核心技术成区化按国财政助额50%比例配套奖励单项成奖励高不超00万元

(十四)对开发区、街道建设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被国部委授予专业化产业区或产业基地次性给予开发区、街道00万元奖励;被授予省级新兴产业专业化区或产业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五)对引进合智能产业布局规划世界级、国级、省级产品认证心、检验检测心等公共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00万元、50万元补助

四、加智能电体系建设十六) 支持和鼓励智能企业加市场宣传、开拓力企业参加区政府组织国际、国展览会、推介会等给予企业参展费用50%补贴单次补贴高不超0万元企业每年补贴不超两次。

对组织我区智能电宣传、推介、招商、年会等活动部门给予主办、承办活动部门组织活动费用全额补贴

(十七) 推进智能企业区建立应用和示项目促进江宁智能电应用示心建设对列入区智能电产品应用示项目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建立合智能产业发展方向产品展示展览心视其规模、示作用按照事议原则给予高不超00万元奖励

(十九) 对政府主导智能企业、留学归国人员围绕智能电领域创新创业等提供融担保担保机构予以年累计担保额%补贴单担保机构年补贴不超50万元

(二十)对智能企业扩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而发生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利息50%给予贴息单企业高不超00万元

智能产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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