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分析

摘要:乡镇财政的收入大幅度减少,乡村两级的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对乡镇政府各个方面的影响不可忽视。

农业税的逐步取消使我国乡镇政府面临新的、严峻的挑战,乡镇政府要走出困境就必须以新的视野观察、分析,探索新的出路。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乡镇财政困境;解决对策      中央在2000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农业税取消,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同时干群关系也有了很大改善,并理顺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是,农业税取消,也使乡镇财政收入大量减少,而乡镇财政支出却没有相应减少,导致乡镇财政严重入不敷出。

因此,农业税取消后,解决乡镇财政困境,是我们必须面临的课题。

一、 取消农业税后形成乡镇财政面临困境原因分析      目前乡镇财政之所以面临困境原因,并不是全部由于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税费改革所导致的,许多原因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就有,综合分析导致乡镇财政困境主要有以下原因

1.乡镇机构人员冗多   解放初期,乡镇不是一级政府,只是初级社、高级社,人员少;后来发展到人民公社,人员也不多,再后来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土地承包经营的开展,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下放给了农民,按说政府该管的事少了,但是乡镇政府却成立了一系列的机构,人员剧增,并且有了自主的财力。

出现这样的局面,一个重要原因是,多年来我国县级以上部门机构的设置,都尽可能地延伸到乡镇

另一个原因是,乡镇是最弱小、最底层的权力机关,所属的各部门也是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就业的底线。

2乡镇事权财权不对称   事权定位不合理是造成乡镇财政支出困难的主要原因,而乡镇财政的非制度化现象必然会导致乡镇事权过重。

实行分税制以来,在财权上收的同时,乡镇承担的事权项目增加,导致乡镇承担的事权缺乏与之相对应的经济、财力支持,仅靠弱势的农业经济乡镇企业经济乡镇根本承担不起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显得财权范围过小,而事权范围又过大。

特别是近年来乡镇经济发展缓慢,基础薄弱,结构单一,缺乏资金来源,经济对财政的贡献能力很小。

并且乡镇财政在开支标准的决策方面没有任何的主动权,对于上级制定的所有开支都不折不扣地执行,这就造成了乡镇财政处于被动的局面。

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由农民直接负担的中小学教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的费用改由乡镇财政负担,扩大了财政支出,而中央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又不足以弥补出现的缺口,使得乡镇财力增长落后于支出增长。

突出的是近几年工资标准提高较快,不少乡镇无力兑现;计划生育、支农等法定支出规定与乡镇实际相差太远,达标升级活动超出乡镇实际需要和承担能力。

因此,乡镇事权相对较多,支出责任较重,导致事权财权不对称。

3.乡镇级税源严重匮乏   多年来,乡镇财政预算内收入主要依靠于数量零星的工商税,所以缺乏具有稳定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主体税种。

不少乡镇企业经济的效益出现滑坡,部分企业濒临倒闭,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

近年来虽然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不少乡镇从长远考虑,并不想对新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征收太高的税收以防出现一些不利于乡镇财政收入的发展,也是形成税收增长缓慢的原因之一。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不少乡镇政府的决策者们已渐渐地认识到培植主体税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行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但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导致短期内大部分乡镇依然难以摆脱无税可征的困境

二、解决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表明:中央正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这无疑为乡镇财政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希望,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取消农业税乡镇财政面临的重重困难,乡镇政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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