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纪委监委“三个一”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吕梁日报讯 (记者 阮兴时 通讯员 任建伟 郭俊宏) 近年来,交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容错机制作用,激发干部积极性,在严肃执纪执法让干部心存戒惧的同时以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一把尺子”衡量,精准把握界限。交口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纠错并举的原则,明确使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细化出3个方面17种容错适用情形和9种不适用容错情形,明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标尺”。

“一套程序”实施,规范工作机制。事后容错,才能鼓励事前试错,才能激发敢闯敢试的热情。交口县纪委监委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各单位和乡镇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容错的具体情形、理由和依据,经审核、会议研究后形成书面议定意见报监督检查室备案;启动问责或核查程序后,单位或本人可提出容错认定书面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核查组通过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情况说明、征求意见后,在案件核查报告中提出容错认定意见,由县纪委常委会对容错认定意见进行集体研判形成容错认定结论,及时告知被容错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严密的环节和规范的机制确保了容错结果经得起推敲、抵得住考验。

“一剂良方”施治,激励担当作为。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鼓劲,在实行容错后,及时启动纠错程序。2016年以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党员干部主动挽回经济损失4125955元,其中挽回扶贫领域资金721746元。为持续纠偏扶正,建立长效机制,紧盯病灶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2120人次,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功效。近年来,已累计对48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其中,14人被免于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给予从轻处理、3人被免于处理。为营造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容错不是‘纵错’,容错绝不意味着纪律上的‘松绑’。交口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给干部迈开步子、甩开膀子干事创业吃下“定心丸”,对于激励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广大干部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放开手脚干事创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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