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基垫层浅层处治施工规范要求

软基垫层及浅层处治施工规范要求。

1 垫层与浅层处治应达到增加地表强度,防止地基局部剪切变形的目的。

2 软土、泥沼地区采用换填地基时,其填筑、施工及检验应遵照部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的规定。

3 抛石挤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使用不易风化石料挤淤,片石大小随泥炭稠度而定。对于容易流动的泥炭或淤泥,片石宜稍小些,但不宜小于30cm,且小于30cm粒径含量不得超过20%。

3.2 当软土地层平坦时,抛投应沿路中线向前抛填,再渐次向两侧扩展。软土地层横坡徒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边部多抛投,使低侧边部约有2m宽的平台顶面。

3.3 片石抛出软土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用重型机械碾压紧密,然后在其上设反滤层,再行填土。

4 砂(砾)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砂垫层材料宜采用洁净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将其中植物、杂质除尽。

4.2 摊铺后适当洒水,分层压实,压实厚度宜为15cm~20cm。如采用砂砾石,应无粗细粒料分离现象。

4.3 砂垫层宽度应宽出路基边脚2m,两侧端以片石护砌或采用其他方式防护,以免砂料流失。

4.4对砂垫层、砂桩、砂井用砂要求:

进场砂要求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含量占总重量的50%以上,含泥量小于3%,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砂在进场前,承包人必须自检,进行以下试验

①砂筛分试验,砂料必须为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含量占总重量的50%以上;。

②砂含泥量试验, 含泥量小于3%;。

③砂的渗透试验,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

④砂的最大干密度试验

达不到以上标准,不得使用。

4.4.1 砂垫层用砂,每个砂场的砂必须在进场前进行试验检查合格才能进场,在同一砂场进的同一批砂,每5000m3检查一次,监理再按以上频率的20%抽检,如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进的砂直观性差,可要求承包人一起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否则要求承包人清理不合格砂出场。

4.4.2 砂桩及砂井用砂,每个砂场进场前必须检查合格才能进场,在同一砂场进的同一批砂,每2000m3检查一次,监理工程师再按以上频率的20%抽检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进场砂外观上检查有怀疑的,应同承包人一起抽检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则要求承包人将不合格砂清出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进场外观差、含泥量超标的砂,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将其清出现场:对含有泥团进场砂,监理工程师立即通知承包人无条件将不合格砂清出现场,若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执行,则从严处罚承包人,并对承包人进行必要整改。

4.5砂垫层实测项目。

表4.6砂垫层实测项目。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规定分。

1砂垫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40。

2砂垫层宽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30。

3反滤层设置符合设计每200m检查4处30。

4.6 砂垫层外观鉴定:表面坑洼不平时,每处减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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