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工作汇报] 公务员考核规定

公员平考核奖励工作汇报 贯彻落实《济南市绩效管理条例》月8日下午市公员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员平考核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公员平考核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考核等次比例确定奖励标准 依托公员平考核系统对公员进行平考核考核以季周期考核结分、较、般、差四等次

市管干部人数不列入公员平考核基数计算因我局基数8人。

我局“”等次人这人产生以分管局长处长考评和处长工作人员考评基础不够或超人由考评委员会研究定补齐调整。

“较”等次不设比例“般”档次以下不低5%按照比例我局“般”档次人员根据公员综合处答复实行四舍五入我局“般”档次人员人。

市管干部没有违纪违法情况下可以发放考核奖。

“较”等次以上给予奖励“般”档次以下不予奖励

市直机关公员确定“”等次每月发放330元奖励确定“较”等次每月发放50元奖励

市管干部平考核奖励每月0元。

考核周期(季)累计病、事假超5天不得确定“”等次

考核获得两次“般”人员年考核不得确定优秀。

考核优秀人选要平考核获得两次“”以上人员产生。

季被确定“”公员应当以适当形式定围进行公示。

二、考核奖励发放程序 每季0日前要将平考核结及《平考核奖励费备案审批表》(随发放)报送级公员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审核通由财政统拨款按月发放该项金列入部门预算。

备案不得发放考核奖。

月0日前要报送发放08年四季及09年月(共计月)平考核奖相关材(其四季要用三季考核结09年月要用四季考核结)以平考核奖按月发放

三、受党纪、政(政纪)处分等工作人员平考核 ()受党纪、政(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或不确定等次除处分平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二)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但免予党纪、政(政纪)处分或免予党纪、政(政纪)处分受到诫勉当季确定“般”(含“般”)以下等次免予处分或受到诫勉次季起季不得确定“”等次

(三)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季确定“般”(含“般”)以下等次从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次季起季不得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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