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观察

【关键词】 屈光不正弱视,少儿;疗效。

儿童在视觉发育期屈光不正得不到有效的矫正,视网膜上的物象模糊,大脑视觉皮层中枢的电反应降低,从而引起视觉发育障碍,最终导致弱视。为了解各类屈光不正及其所引起的弱视的治疗效果,现将我院眼科门诊近几年来收治的105例屈光不正弱视治疗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排除器质性眼病和病理性斜视的屈光不正弱视少儿105例(145眼),年龄4~13岁,其中4~6岁(42例),7~9岁(35例),10~13岁(28例)。根据屈光不正类型将单纯性远视远视散光、复性远视散光引起的弱视归结为远视弱视组,共95眼;将单纯性近视近视散光、复性近视散光引起的弱视归结为近视弱视组,共41眼;混合性散光引起的弱视,归结为散光弱视组,共9眼。按弱视程度分为:轻度74眼,中度68眼,重度3眼。其中屈光参差性弱视42例,按年龄分3组:4~6岁(62眼),7~9岁(51眼),10~13岁(32眼)。

1.2 方法 4~10岁患儿每日涂1%阿托品眼膏2次,连续3~5天散瞳,睫状肌完全麻痹后检影验光,远视球镜度数适当减去1/4~1/3,即时给镜,散光度数适当减低,争取全矫配镜近视眼验光试镜15天后复查配镜,11岁以上患儿用0.5%托比卡胺眼药水散瞳,40 min后验光试镜,第二天复查配镜戴镜治疗时间1~5年,戴镜治疗的同时根据弱视的性质和程度来确定是否遮盖遮盖比例,即遮盖优势眼或健眼,4岁者5∶1、5岁者6∶1,6岁以上全遮;红光闪烁8 min,每日2次;精细目力训练每天每只眼30 min。初次戴镜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6个月复查1次;同时根据视力提高情况调整戴镜度数和遮盖比例,双眼弱视患儿,当两眼视力相同后去遮盖,再进行双眼训练。

1.3 疗效评价标准 按照1996年4月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订的标准进行疗效评价:无效:视力减退,不变或仅提高1行。进步:视力增加2行或2行以上。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者。痊愈:视力恢复到≥0.9。随诊3年,视力仍保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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