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实施办法 (一)实行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 年满53周岁(195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男教师、年满48周岁(196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女教师和年满45周岁(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职工编制的女教职工自愿提出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的,免予参加竞岗,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相关手续。

(二)竞聘上岗 1、竞岗对象 全县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除不需要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外均为竞聘上岗对象。下列人员不需要参加竞聘上岗: 现任的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小学正、副校长、副书记;正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师;残疾人员;有精神病史、身患重病等无法胜任正常工作教职工(均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县教育局批准);自愿辞职的教职工;符合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条件并自愿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的教职工

2、岗位设置 根据“合理设岗,严控指标”的原则,由县编办与县教育局按照省定编制标准核定学校编制数,确定学校岗位总数。

学校应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数及学科需求和实际需要,按工作性质、学科特点和工作量大小,科学设置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等岗位,确定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各校岗位数量确定后应报县教育局审批,由教育局汇总研究后,统一组织竞岗

3、竞岗办法 竞聘上岗工作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规定不需要参加竞岗的对象外,都应参加竞岗考试。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岗考试的人员,其转岗安置和待遇另行处理。

(1)竞岗报名 参与竞聘教职工应根据自己所学学科学校认定的学科填报一个岗位参与竞聘,不得兼报(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选择语文、数学学科中的一个科目报名参与竞聘);已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专职保卫人员、取得图书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图书管理员和取得会计证书的现任会计、报账员根据其现任岗位报名;报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英语学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学校相应专业毕业和已参加音乐、美术等相应专业脱产培训一年及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

(2)考核与考试 ①工作考核(占70分) A、年度考核(占55分)。各学校按04—05、05—06、06—07、07—08、08—09学年度工作考核得分(优秀11分、称职9分、不称职或不定等级0分)计入教师考核总分。工作未满5年的,按其工作年限考核分的平均值的5倍计入年度考核分。

B、加分项目(占15分)。a、表彰奖励:个人参加工作以来,受各级各类表彰的先进、授予的荣誉称号(不含论文、课件获奖),国家级加12分,省部级(含中央教科所)10分,市厅级(含省普教室)8分,县处级(含市教科所)6分,县直科局级(含县教师进修学校)4分。b、教龄加分(满分3分):教龄满15周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c、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工会正、副主席,处室正、副主任等,完小正、副校长)正职加3分、副职加2分;退居二线的中心小学、县直小学正、副校长加3分。以上a、b、c三项分别取单项最高分值,同一项不累计加分。该项总分不得超过15分。

岗位知识考试(占30分)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竞聘对象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走进新课程》(内容在##教育网/教育科研/课程改革)。

(3)上岗 ①县教育局根据全县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和学科岗位总数,按报名学科竞聘总成绩(工作考核分+岗位知识考试分)分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英语等各个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岗对象(若岗位职数最后一个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其他情况的由##县小学教职工优化组合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已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专职保卫人员、取得图书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图书管理员和取得会计证书的现任会计、报账员根据全县学校岗位需要总数聘用。被确定为上岗对象的,原则上优先由原学校聘用上岗,余缺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城区各小学竞聘上岗后的教师总数和农村小学实际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到农村小学支教。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上岗对象经县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与受聘教师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

②不需要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转岗安置 未能竞聘岗位教职工由县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县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确保竞聘上岗工作有序进行。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对事业、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把握本校教职工的基本状况,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严明组织纪律,精心组织实施竞聘上岗工作,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竞聘上岗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 次访问